[理賠] 車禍理賠問題

作者: katmay (Kat)   2014-07-03 01:29:40
日前我走在綠燈的斑馬線上時被同是綠燈要左轉的汽車撞倒,
有當場報警也有送醫並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筆錄是我躺在醫院急診室的時候警察來問的~
肇事者只在車禍發生兩天後打一通電話來說已告知他的保險公司,
接下來就沒消沒息, 他的保險公司也是完全沒有連絡。
(就連車禍當天的急診費用也是我家人自行先付的!)
爬文後發現好像只要是車禍有出險的人保險公司應該會迅速聯絡對方,
但我目前除了那一通說已告知保險公司的電話之外什麼沒接到,
而我甚至連對方有保什麼種類的險都不清楚 (這是車禍當下就應該要問清楚的嗎?
目前我只知道一定有的強制險是就算肇事者不聞不問我仍然可以自己請領,
但是這就只有醫療費用的部分, 不包括財損、薪資損失和精神損失。
若是對方除了強制險沒有投保如第三者責任險或是任意險等之類的,
那麼我是否只能針對醫療費用的部分提出求償?
想請教板友關於車禍理賠這方面保險公司的一般標準作業流程究竟為何?
(ex: 在接獲車主出險通知後幾天內連絡對方、商談和解條件... 之類)
謝謝!
作者: yugonchen (xcoon)   2014-07-03 08:00:00
找你的業務員!不然你如果是台中人我幫你你有六個月的期限可以決定是否提告對方有沒有保險是他家的事 只怕他沒保又沒錢對方把責任丟給保險公司也太沒有誠意
作者: ac0963369126 (Allen Iverson)   2014-07-03 12:48:00
請問樓上 六個月的期限是? 何時開始計算呢?提告的內容及目的是? 有更簡易的方式嗎?
作者: raty0523 (raty)   2014-07-03 12:58:00
建議版大可以去事發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申請後再去向屆時處理的交通員警申請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後以利後續和解.調解時,可以向調解委員告知對方肇事後的態度,亦可以跟對方說明,如果態度仍不改善,將逕行提告!
作者: katmay (Kat)   2014-07-03 21:42:00
謝謝板友們的回應!一樓板友情義相挺真的很讚, 可惜我不是台中人好意只能心領~ac板友, 六個月的期限是指可以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因為我有受傷, 所以可用過失傷害為由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a板友, 謝謝您的建議, 我目前只能希望對方態度會改善,送調解委員會也是額外的時間和其他成本支出,還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家都能息事寧人圓滿落幕T^T
作者: bloodycat (布羅迪 凱特)   2014-07-03 22:33:00
先提告,記得要睡不好精神損失,沒骨折先開二十萬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4-07-04 04:20:00
建議沒必要不要先提告,不建議直接開高額給砍的做法這樣容易引起反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4 15:59:00
你把對方送到刑事庭,對方就會急了......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4-07-05 00:03:00
這種過失傷害的刑事庭,最多也是二三個月的拘役理賠還要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會拖很久頂多就是嚇對方會因此留下刑事前科,但事實上這種前科在良民證上也都沒紀錄,所以只能嚇嚇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