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嘸蝦米的表格

作者: zxcvforz (塔歐茲)   2012-12-03 00:54:48
原來嘸蝦米的專利已經自然消滅。
最近因為工作用到的一個軟體,用官版嘸蝦米最新版仍然有嚴重問題,
發現到 Yahoo! 輸入法可以吃嘸蝦米表格後,突發奇想。
製作輸入法表格最大問題就是他浩大的工程。
任何一個輸入法他的核心也只是在對照表,按什麼鍵輸入哪些字。
那麼嘸蝦米既然只卡在表格的著作權,為何不打散了做?
像 Facebook 也讓人登錄後提供翻譯字串。
不多,你可以一輩子就只翻譯一個字串,重點在有而不在多。
假設每個人只打出一個新字讓系統紀錄下來,十萬人就有十萬字的字碼。
(實際上當然不可能,但累積個一、兩萬字,每字都有多人拆過應該不難?)
系統的設計是讓每個人選擇一段字數,不論是 10 字、50 字還是 100 字,
由系統亂數生成一段有標點符號的文字,讓訪客輸入整篇的字根。
利用不同人輸入相同字的字根做比對確認,當 n 個人輸入相同字根,
就將該字根納入對照表。
這樣做出來的「嘸蝦米」(也可以是其他任何輸入法)表格,
應該就不侵害著作財產權了吧?
如果碰到某個字有 40% 的人輸入 ABCD、60% 的人輸入 ABED,
那還可以兩者兼收,變成一個拆字更直覺化的輸入法。
有了拆字表格,誰都可以把他裝進 Yahoo! 輸入法或其他任何系統。
嘸蝦米也就能跟倉頡一樣合法內建到任何系統上。
配合版本控制系統還能把表格 fork 出不同版本,
例如「忠實版」、「純簡碼版」等等。
不知大家覺得這想法如何?
作者: ileadu (千慮一得)   2011-01-09 02:07:00
依規則做一份嘸蝦米表已經有人做了,只差不會做輸入法...已寫信給智產局,無侵權問題... 勿再被官蝦騙了你要故意去抄當然侵權,但用規則自己重做一份,就不叫侵權
作者: ileadu (千慮一得)   2012-02-04 14:21:00
You're right.你可以用嘸蝦米的專利做出類似無蝦米的東西了..其實不是自然消滅,是專利所有人放棄繳費而自動提前消滅至於你說的奇摩輸入法,可以搜一下「泰瑞輸入法」你就懂了說錯了 是Yahoo輸入法
作者: beastkay (呣)   2012-02-05 02:20:00
所以號召全世界網民一人一字寫出金庸小說就能合法出版?完整重現嘸蝦米字碼對應表是否屬於重製,還是等法院判例吧!目前好像還沒有蝦米愛好者願意自告奮勇當烈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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