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板規建議增加[離題條款]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17:52:40
話說咱們IC卡版的板規不知道能不能增加一條[離題條款]呢?
最近發現討論風氣很熱烈
但離題到都市計畫或公共運輸發展的部分實在有點誇張
雖然分享高見與熱情討論絕對有益健康
不過討論躲在一個不相干的問題下
還滿不利日後爬文與精華區收錄的
板規可以加一條
[回文內容限與主題直接相關]嗎?
大家的看法不知道怎樣?
作者: grandpa (阿公or爺爺)   2014-02-27 17:58:00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2-27 18:35:00
你不出來我還以為你神隱了!科科!當初你推的台中BRT都要被玩爛了你才現身!很不負責喔!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18:37:00
我最近能上的時間不多 想不到尼尼那麼想念我啊?BRT的部分沒差啊...反正我只要有車搭就好我是比較結果論的 尼尼不是也是嘛? XD=============以上標準離題 建議水桶一週=============
作者: lirick42 (卡賓depon)   2014-02-27 18:58:00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2-27 19:28:00
果然,那以後其實也不用太認真的看你的發言內容,反正都一樣不負責,不是嘛?科科!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19:39:00
認知差異我尊重啦...我一直不覺得開放聯營有何不好?無損服務品質不影響乘客 業者間的利益分配又與我何干?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2-27 20:03:00
如果這樣那直接學台北市公車專用道,每家客運路線都可以上去跑,不也一樣?當初你極力推的BRT,現在你又講這些話,豈不自我掌嘴?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0:05:00
不會啊 BRT的車外付費 雙節車 優先號誌台北都沒有那你又說說看 聯營損及旅客哪些權益呢? :)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2-27 20:23:00
就這樣??1.台北也快有雙節車跑市公車路線2.車外收費不是賣點3.嘉義BRT 不也有號誌優先,但實際上還是車內付費的一般公車?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0:35:00
所以您說不出聯營損及旅客哪些權益?
作者: dreamcoast   2014-02-27 21:00:00
有差嗎?炒到最後都是戰文~
作者: kutkin ( )   2014-02-27 21:49:00
板規弄越嚴,在PTT這種人治的地方,就像給管理者一把槍一樣你怎麼確定他不會誤殺?或是應該殺的,卻縱放,我是不覺得這種條款有幫助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1:52:00
條文用字可以討論 不過離題與否應該很好判斷吧?刻意護航或者濫殺 也有申訴機制哩...遙望其他交通版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7 21:59:00
申訴機制我認為沒有什麼用。板主侵害使用者的權利 使用者勝訴 還是沒有補償板主也不會被懲罰。更遑論PTT詭異的檢審一家機制,大概板主額頭上都有個月亮吧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2:04:00
k兄有沒有其他建議可以解決離題的問題咧?
作者: kutkin ( )   2014-02-27 22:07:00
簡單說,嚴官出厚賊。看板怎麼樣營造出一個高水準的環境是需要長期經營的而這跟板規並沒有很大的關係。如果環境已經差了,板規弄嚴反而變成惡人先告狀或集體霸凌的可能性是不小的。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2:09:00
我贊同有人會鑽漏洞...不過現在版上風氣不太好而且還發生其他交通類版的議題跑來IC卡版討論這現象並不正常...對其他使用者來說也是閱讀困擾哩法治的前提要有法 我覺得這邊的法不夠用才會無法可管哩
作者: Jimmy2010   2014-02-28 02:00:00
我記得某個交通類版好像有一條:意圖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看法的板龜~~用這條禁止比較有效吧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07:07:00
那一條是惡法,板主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如果板主認同檢舉者,就可以成案,不認同就不成案。
作者: Jimmy2010   2014-02-28 10:46:00
問題是就我上PTT有記憶以來 被那條砍到的好像只有某人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10:48:00
我不知道你提這個的意義是什麼,我是就這個法規本身去講。至少像road板 有具體的五推條款。這個誰來數都一樣是五推,不會因為人而有偏私。板會乾掉。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2-28 19:53:00
這個板要熱烈討論激戰才有人氣阿!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0:16:00
我倒是沒有認為要激戰才有人氣交通類板的共同問題就是資源太少而一般管理者著重於罰惡,而非賞善。既然提供東西的人得不到正回饋,那自然久了就跑了。留下來的就是唾手可得的新聞 然後一堆chat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42:00
正回饋也包括正向的討論啊 XD 如果知道PO文後會被亂回這真的明顯降低分享的慾望耶...XD那麼 維護版上良好的討論風氣 至少不要離題亂戰啦這就是賞善了不是嗎? 不然現在版規那麼少 不僅沒賞連罰都幾乎沒有 XD那又有什麼誘因可以吸引人留下來? 版主發P幣嗎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1:00
以前有個WarringState板 板主自己必須以身作則每個月提出議題,提供討論但現今的PTT管理者的態度普遍是,哥只是負責維持秩序至於什麼提出議題,或是整理精華區,跟我一點都沒關係最後搬出板主是無給職的大絕我的想法就是 你不需要期望別人能給你什麼東西。參與討論只是建構自己的想法,即使回應你的人可能很無理什麼功課都沒做,甚至說話很酸,那都是很正常的。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54:00
我覺得酸很OK 只要不離題就好 但是離題亂扯k兄贊同?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5:00
我沒有什麼贊同與否,我的看法是雖然離題是個問題但是在現今PTT板主執法一直有濫權的情形下 我不建議增加這種更嚴格的規定。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57:00
k兄的想法可以理解~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8:00
因為我看到的普遍情況是,看板給板主的權力越大,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59:00
不過離題問題不解決 版上分享的風氣就好不起來也麻煩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9:00
最後板主那種官威就越強,甚至失去了客觀性。當初sex板也是一直有人認為是因為匿名性 所以沒有內容後來取消匿名之後,文章內容還是沒有提升。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0:00
畢竟 應該要保障PO文者不被亂文的權利 這點都做不到版主被賦予的執法權等於無效 那麼就是大亂鬥囉...那麼注音文的懲罰又有何意義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2:00
我認為管理嚴格並沒有促進分享就是了。PTT一堆看板都是想要增強管理,但是最後只是板主疲於奔命整天處理檢舉,還有組務的上訴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4:00
增強管理也有程度差距 k兄認為離題條款是版主嚴重擴權?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5:00
離題條款就像我前面說的 板主說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你去申訴吧,反正申訴過了 可能水桶期限也到了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6:00
如果限由PO文者提出檢舉且告訴乃論呢?至少下面亂回的亂到PO文者都受不了 可以限制發言吧?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7:00
沒有什麼受不了,像我個人就算很討厭某些看板的風氣但我認為發文是我的權利,你要噓也是你的權利。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8:00
受得了受不了也是很主觀的感覺 所以我上面提的是檢舉權由原PO發動 一般的討論會議也得尊重主持人對發言權的裁示 這種呢?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9:00
會發文是因為這裡保障發文者的言論自由。並非是對於回應者的制裁有多少。只能給原PO發動,最後就是MRT的三條五款附註四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0:00
干擾閱讀與干擾討論並不符合言論自由範疇唷...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0:00
最後一樣是推文亂鬥 站原PO那邊的就有豁免權總之,從PTT的各看板實證來看管理加強並沒有促進文章品質的提升只是增加板主的耗損率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1:00
那麼如此一來 現有版規是否也能取消 XD?畢竟無助於提升文章品質咩 XD 被水桶的又何其無辜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2:00
這樣又扯太遠了,至少跟法律規定齊平是應該的例如人身攻擊,如果能在這邊就得到適當的救濟 法院可以少點這種無聊的案件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3:00
法律沒有規定言論限制 但一般的議事規則與討論規則都有那至少要跟那邊齊平吧?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4:00
議事規則那是另外一回事,這裡並不是議會。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5:00
k兄如果版規的救濟適當 怎麼最近八卦版的訴訟那麼多 XD但是這裡是電子布告欄 不是討論區啊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5:00
八卦的訴訟多,是因為他人很多。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6:00
更正...上具應為聊天室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6:00
還是一樣,不論從理論或是實證 我看不出嚴格板規對於文章內容品質的提升有何幫助就是了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7:00
我可以理解k兄的看法我是不求水準提升 不過至少不要天馬行空的離題囉~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8:00
那看板就會乾掉。恕我直言,其實PTT的看板分的太多,到後來已經缺乏經濟規模了,這個板本身就....不太有獨立的利基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21:00
我覺得不會乾掉啦 XD 我們有尼尼啊...他不離題水分超多而且新聞評論本來就是允許的 只有限制不離題而已我個人覺得如果限制不離題就擔心會乾掉 那就太擔心囉何況戰南北是自古以來的熱門話題 XD 聚焦IC卡上更精彩我是很不想再IC卡版看到人家討論運輸規劃的東西啦...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25:00
這裡不討論這些,其實能講的也很有限。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25:00
放心啦 尼尼超厲害的...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26:00
而且 版規2-3已經有類似的離題概念了 但是卻只限PO不限回文 這對於PO文與回文者的權益也不對等PO文只能PO跟IC卡有關的東西 回文卻可以亂講?說道信用卡 下面不是也有一篇請聯名卡討論移駕的公告?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29:00
所以閹割到這樣 這裡到底還有什麼利基?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32:00
k兄也還在這裡啊 XD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2-28 23:01:00
那糾正尼董的錯誤觀念算離題嗎?他有太多謬論 但一糾正往往會提到別的 這樣算嗎?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3:13:00
我個人是比較不因為我喜不喜歡一個板 而選擇要不要在那裡。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3-01 13:07:00
大概了解 但對於提供不實資訊或者刻意引戰的 能否在加個引戰條款 好保障其他單純討論的人的權利。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1 14:11:00
這讓我想起公車版的版規"禁止發布不實資訊"但是是否不實 誰說的才是對的 這還需要查證 比較麻煩哩而且運規或者政策面的爭論是沒有對錯的 只有觀點不同用這條恐怕無法喝止 又增添管版上的困擾 我個人不推啦再者...亂放不實謠言的本版可另有其人....XD我比較偏向支持禁止離題就好 引戰離題了就檢舉就水桶囉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2 12:29:00
真奇怪,不是板主的人在板面上跟人討論版規走向?就算建議就點到為止就好了,討論落落長感覺你自己才是板主?沒聽過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2 12:54:00
不是官員的人都可以討論運規與都發了 XD 這還好吧?何況三民主義裡面有創制及複決的不是? :)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2 13:10:00
在台灣,有的官員還不懂運規了,只是站在那個位子霸了!你我都是鄉民,要怎樣作管板是板主的自由,起碼現在我覺得並無不妥!毋須多言!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2 13:29:00
謝謝尼尼的提醒^^ 我已盡到拋磚引玉之意已足以~
作者: kutkin ( )   2014-03-02 14:18:00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倒是不代表無法評論就是了否則有人整天對著高雄捷運/一卡通指指點點 行為就矛盾了。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2 16:33:00
看來有人不懂那八個字的涵意?評論可以,但是你如果要對板面管理有遠見,覺得你成為板面管理者還比較有立場,否則只是一般鄉民在發嘴砲!不是嘛?呵呵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3-02 20:09:00
尼董只是不想因為版規修改 而害自己少個地方發戰文吧顆顆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2 20:23:00
要戰那邊我都可以戰,並非特定版看我要不要,不過能在這裡利用推文看到某a自婊自掌嘴,已經變成我人生最大的樂趣呢!
作者: kutkin ( )   2014-03-02 23:49:00
沒有人不懂呀,鄉民自己還不是整天砲XX市政府儼然自己是執政團隊或XX市議員,怎麼這時候看到有人評論看板就跳出來說 不行 不可以!真的都可以戰嗎?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3 00:11:00
不好意思,把我當作民代或官員也太扯,了不起你可以說我是那些政論節目的名嘴專門砲轟!但現在就是有人有想當地方首長在政論節目發表自己的政見,然後讓在場的其他人傻眼!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13:00
所以尼尼的意思是[批評]可以 [建議]不可以囉 XD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3 00:22:00
建議可以,但建議不是論文落落長,再者與版友討論版規走向,版主應該比你具有有主動發起的資格才對!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26:00
所以尼尼連PO文者要怎麼跟回文者討論與內容都要限制囉?那這個比離題條款還嚴格呢 XD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3 00:30:00
我沒那個權限,但你的行為確實讓人以為:你用版主的口氣去發文討論版規怎樣走~~說實話:你算老幾?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31:00
如果讓您有這種感覺我很抱歉了( ̄ー ̄;) 沒這個意思我個人是認為 討論才有可能讓制度更加完善 只拋風向卻"社后"並不負責任 而且也唯有藉討論才能知道自己的構思會有哪些可能的負面效果 既然也只是討論 也無權去規定我一直都還滿注意用詞有無僭越職權 疏漏了抱歉囉~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3 00:42:00
如果可以的話你為何不去函版主,建議版主且版主討論版規,這比較洽當不是嘛?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44:00
這建議挺不錯的^^ 謝謝唷...下次如果有類似的情境 我會參考這個做法的~ 謝謝尼尼XD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3-03 01:28:00
我只看到某n連在這篇前面跟原po戰台中brt戰到最後裱到自己 真的太好笑 這種自裱功力我進棺材都還學不來,還有某n沒興趣討論版規就別講話,我們只是有個構想不行嗎?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04:42:00
所以N某可以當名嘴 別人不可以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3 06:24:00
某a講實在話,你不是版主,所以你講的内容構想,我都當鄉民嘴砲,至於我跟原po戰brt,那是我們跟彼此打招呼的開場白,久了你就習慣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09:20:00
是誰導演這場戲....在這孤單角色裡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11:55:00
大家別這樣啊...= =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3 14:40:00
對了順帶一提:棺材是裝死人不是裝活人的,某a你還年輕,用不著因為打臉打太兇而這樣詛咒自己,生命可貴人生無價,多想想兩秒鐘其實你可以不用想不開,有什麼難關記得撥打張老師專線,希望你能渡過去,你可以的,加油!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21:22:00
差勁,說話說到這種程度。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21:31:00
別離題啦= =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23:25:00
這反而不是離題條款,/a就知道他是在講誰。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3-04 01:19:00
我是蠻認同原po的熱心建議 為啥不能建議?尼董講的好像只要是非版主講的話都叫廢話 這樣到處潑人冷水不好 我個人比較支持設立引戰條款才是根本解決方法。
作者: scottlu28 (D)   2014-03-04 02:49:00
引戰條款+1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4-03-04 08:59:00
曾在這邊找資訊路過支持+1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4 13:07:00
版主對引戰認定會不會更主觀呢?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4 14:44:00
某a在講別人之前要不要先檢討自己有沒有資格說別人引戰!你自己也好不到那裡去!第一次聽到引戰的網友要求設引戰條款的,標準自婊打臉!
作者: kutkin ( )   2014-03-04 15:51:00
哈欠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4 15:55:00
某古累的話先休息,累到爆肝會影響身體健康喔!
作者: kutkin ( )   2014-03-04 17:27:00
我只是覺得,一個人戰到這種程度很可憐。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4 18:12:00
那被戰的豈不更可憐,呵呵!如果你不欠戰,誰沒事閒閒要跑來戰你?
作者: orange21 (冬瓜)   2014-03-04 18:58:00
就你阿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4 19:30:00
對事不對人啦= = 戰議題很精彩 戰人有啥好看的= =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5 00:10:00
就是有人一提戰不過跑來戰人身阿 我只好委屈奉陪了 哀議題
作者: cgunavy (我是路人甲,你呢?)   2014-03-06 16:31:00
版主也是版友選出來的,為啥版友不能主動討論版(規)的走向?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3-06 19:14:00
怎麼有人在那裝委屈了?你不戰 誰會吃飽閒閒跟你戰 而且你自己前面都承認你來這裡就是要戰 一直打自己的臉我看了很心疼 支持設立引戰條款來約束大家。
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2014-03-07 00:13:00
所以你棺材不進了喔??值得鼓勵勇於面對自己的打臉人生加油喔 人生很美好的不要動不動就想不開喔不要動不動就詛奏咒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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