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本通過經濟安保新法 強化保密提升產業競爭力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24-05-12 07:28:36
標題:日本通過經濟安保新法 強化保密提升產業競爭力
新聞來源: (發文須填寫新聞網站名稱與連結,供板友分辨)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405110056.aspx
(中央社東京11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參議院昨天通過經濟安全保障新法,由政府認定誰
具資格接觸經濟安保領域重要情報。日本希望藉新法讓保密體制跟上國際水準,並擴大日
本企業國際商機,強化產業競爭力。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這項新法名為「重要經濟安保情報保護及活用法」,昨天在參議院全
體會議上獲朝野多數政黨贊成表決通過,預定將在2025年5月前上路施行。
針對一旦洩漏將危及安全保障的情報,新法可指定為「重要經濟安保情報」加以保護。
新法創設「安全許可」(security clearance)制度,由內閣府新成立的調查機關針對政
府職員或民間人士調查有無前科等個人資料,若確認沒有問題的話,將賦予處理敏感情報
的權限。上述調查須獲當事人同意。
目前預想包括跟防禦網攻對策及像半導體的先進技術供應鏈等相關情報,未來將會被指定
為「重要經濟安保情報」。
經指定的情報有效期間為5年,效期屆滿後也可能再延長;雖然總計效期可達30年,但如
果獲內閣批准,也有可能更為延長。
若獲經手資格卻洩露相關情報,新法明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日圓以下罰金,或
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日圓以下罰金。
新法也明定「必須充分顧及報導或採訪自由」,另外,基於在野黨立憲民主黨等所提出的
要求,為防止政府隨意行使及確保透明度,新法規定政府必須定期向國會報告執行狀況。
日本基於2014年施行的特定秘密保護法,以防衛、外交、間諜防止及恐攻防止4領域作為
機密保護對象,是七大工業國集團(G7)中唯一沒有保護經濟安保情報,也沒有認定可經
手人員的制度。
日本政府希望藉由新法跟上歐美各國機密保護腳步,有助彼此共享情報及日本企業參與國
際共同研發計畫。(譯者:黃名璽)11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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