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面臨減排與金援要求 COP27與會領袖壓力大

作者: simmon989 (勁舞飛揚)   2022-11-21 17:59:59
歷史性協議》聯合國COP27氣候峰會同意 設損失與損害基金 補償弱勢國家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552780
2022/11/21
針對極端氣候造成災難進行賠償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1/21/177.jpg
在埃及夏姆錫克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廿七次締約方會議(COP27)上,與會
國終於在廿日達成歷史性協議,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基金,補
償受極端氣候影響弱勢國家。(法新社)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在埃及夏姆錫克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廿七次
締約方會議(COP27)上,與會國終於在廿日達成歷史性協議,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
(loss and damage)基金,補償受極端氣候影響弱勢國家。
弱勢國家過去卅年持續爭取富裕國家為氣候問題進行賠償,直至今年才在各國聯合倡議下
,首度在COP27峰會上討論,並在歷經兩週談判,包括十九日的挑燈夜戰後,同意設立
「損失與損害」基金,針對一連串氣候災難進行賠償。
初期將由已開發國家等捐款支應
賠償對象以最弱勢的國家為主,但中等收入國家亦可能獲得補償。基金最初將由已開發國
家、國際金融機構等捐款支應,尚不需要中國等主要新興經濟體提供資金,但未來幾年將
持續談判。美國和歐盟認為,中國、因石油致富的波斯灣國家等仍被歸類為開發中國家的
污染源大國,也有義務和財力承擔費用。
據了解,「損失與損害」賠償目前的資金多來自富國捐款,包括奧地利五千萬美元、丹麥
一千三百萬美元、蘇格蘭八百萬美元等,但遠不敷需求。光是巴基斯坦今夏的洪災,就造
成三百億美元的災害和經濟損失。與會國已同意設立「過渡委員會」,負責提供建言及處
理爭議性問題,包括哪一國該負擔費用,以及中國是否繼續被視為開發中國家等。
不過,協議雖保留限制升溫幅度在攝氏一.五度內的表述,但僅沿用上屆峰會的「逐步減
少煤電」措辭,而非改成「逐步減少化石燃料」,被視為一項退步。
作者: vt1009 (古雷)   2022-11-21 18:57:00
管他我死後洪水滔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