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時事] 林姿妙女兒發千字文 轟羅織罪名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08-27 10:08:01
※ 引述《JamesSoong (Cooper Kupp!!)》之銘言:
: 綠共就是欺負妙妙孤女寡母 先生早死 才會把債權人的戶頭羅織成人頭帳戶
: 綠共這些東廠遲早會有報應下地獄的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0826000443-260118
我幫鄉親節錄一下,
檢察官怎麼欺負妙妙孤女寡母的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 年 8 月 23 日
發稿單位: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節錄如下
犯罪事實:
被告林○妙、林○伶對於違背職務
行為收受不正利益
被告林○妙、林○伶均係犯
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
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取不正利益罪嫌
被告林○妙、林○伶另涉犯
刑法第 216條、第 213 條之
行使公務員明知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
所掌公文書罪嫌
並與林○欽共同涉犯
同法第 216 條、第 215 條之
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犯罪事實:
被告林○妙、張○綾 2 人特殊洗錢
被告林○妙、張○綾所為,均係犯
洗錢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
第 2 款、第 3 款之特殊洗錢罪嫌;
被告林○妙另涉犯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之 1 財產來源不明罪嫌。
量刑意見
(一)被告林○妙、林○伶部分:
1.被告林○妙為一縣之長為繼續使用 98 地號
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圖利被告陳○勳及劉○純
維持免繳土地增值稅,因此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
受不正利益,且放任不具公職身分之女兒即被告
林○伶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
又其自 106 年 6 月 28 日至 108 年 10 月 16
日止,前後擔任羅東鎮鎮長及宜蘭縣縣長期間,
自承僅有每月約 15 萬元薪資及 3 萬元租金收
入,卻有總金額高逾 7 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
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之金融帳戶後提領,
以此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之假象,
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2.被告林○伶並無公務員身分,憑母親擔任地方
首長之權力,恣意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
邸下達指令,操弄縣府官員於股掌,穿梭其間介
入公務,公私不分,嚴重破壞體制,並與其母親
林○妙共同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圖
利他人,毫無悔意,檢察官亦
建請從重量刑。
新聞稿裡還有很多精采對話跟情節,
鄉親可以去看看喔
https://reurl.cc/kErD5x
作者: deray (Deray)   2022-08-27 10:17:00
母女關一起 有夠髒
作者: uku (反轉 )   2022-08-27 12:01:00
如果法官不認為,檢方需要負責嗎?
作者: SkyIllusionn (夏天)   2022-08-27 13:10:00
江○淵盜採砂石判3個月,其母為子違反選罷法判3個月判決很精采 https://reurl.cc/9p7MNY更正 https://reurl.cc/NR43Mk
作者: jienr (想想)   2022-08-27 13:55:00
惡搞人家單親家庭真的很卑鄙無恥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08-27 14:09:00
我不是法官不知道法官怎麼認為,但我是選民我認為她貪污,我不會投她。單親就會貪污?請不要污辱單親家庭。許多單親父母拼一份薪水養一家大小,也沒用幾十個帳戶洗錢,更何況妙妙月薪15萬,還可以收租,小孩都成人當老闆,有需要幾十個帳戶循環借貸7千多萬?說是還債卻沒借據本票?護航的不要笑死人。
作者: SkyIllusionn (夏天)   2022-08-27 14:29:00
我不會投給盜採判刑確定的,管它什麼理由,希望選前判決出來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22-08-27 14:32:00
反正民眾黨那個正常人,最後一樣不會當選。先說結論就是這樣子。說藍有問題,投給綠的。說綠有問題,投給藍的。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08-27 14:36:00
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沒有無罪推定的,而且藍營就是打定選前判決不會出來,想打悲情牌,才會有這些無腦護航文。所以貪污沒關係,S大要投妙妙讓她繼續貪。
作者: SkyIllusionn (夏天)   2022-08-27 14:44:00
我沒說會投妙妙,我只說要同標準檢驗倒是m大要投盜採砂石被關的?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08-27 14:52:00
我投聰淵啊,我塔綠班啊,聰淵關過了,20幾年的案子了,而且他保證不作砂石家人不干政,我覺得宜蘭市長任內也作得不錯,我給他機會啊。如果他貪污我不會給他機會。
作者: NinJa (fine~)   2022-08-27 14:54:00
放心啦 到時候會改說詞的
作者: SkyIllusionn (夏天)   2022-08-27 14:57:00
敢說立場佩服佩服,小的是永遠的反對黨;藍執政監督藍,綠執政監督綠
作者: appletofu (阿喔醬)   2022-08-27 15:10:00
親戚被林女兒大小聲過,講話比縣長囂張呢。什麼年代了還在講啥單親可憐,你各位有10個爸媽都貪不到這麼多錢,笑死,無腦挺而已
作者: braverycloud (嵐)   2022-08-27 15:57:00
不要選就好了啊,當放一天架*假
作者: r13974682 (UU)   2022-08-27 18:17:00
現在縣長是妙 你扯淵不就護航 還監督
作者: gh90829 (GENIUS)   2022-08-27 18:48:00
聰淵到低是多黑呀
作者: SkyIllusionn (夏天)   2022-08-27 19:00:00
我是指中央政府,地方反而沒那麼看重
作者: ShiKen2   2022-08-27 20:42:00
終究逃脫不了爛貨率
作者: eternal1120 (阿回)   2022-08-27 22:06:00
““女兒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 ”” 選前說好的不會有家人干政的保證咧???
作者: passat0620 (雙子星)   2022-08-28 03:19:00
某鄉鎮的另一半也常出現在公所辦公室下指導棋,這就是一人當選多人服務的概念?有比較好嗎?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22-08-28 05:53:00
單親不一定就是弱勢啦,重點在有沒有貪污。按照通常情況,除非輕罪+認罪或事證明確,不然訴訟半年以上是正常,更何況這種公務員財產犯罪,涉及範圍極廣,只要不認罪,搞兩年以上還蠻常見的。只能說未定讞以前在法律上都是無罪推定啦,至於社會評價多的是未審先判,就看各自立場去支持論點吧。
作者: waitmild (wait)   2022-08-28 08:00:00
光明磊落的話,為何要用"王八機",規避監聽呢?一定有鬼
作者: superwei (superwei)   2022-08-28 12:05:00
有KMT黨政 ,貪污沒在怕 看看花蓮王就知道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08-28 13:40:00
財產來源不明罪沒有無罪推定。
作者: dongyi06 (Bill)   2022-08-28 19:46:00
人證 物證都有了 怎麼還有人護航得下去
作者: dreamersin (radical_dreamers)   2022-08-28 23:41:00
Google了一下,這個還真的是沒有無罪推定耶
作者: owl9813 (草鴞)   2022-08-29 10:34:00
妙妙還有人挺得下去也是蠻厲害的
作者: sundaystory (sunday)   2022-08-29 14:57:00
噓上面的 4%牆頭草就牆頭草 還永遠反對黨 笑死而且現在執政的是阿妙 反對黨勒?? 反對民進黨吧
作者: cuppy (I see)   2022-08-30 02:37:00
她們當宜蘭縣民都智力不足吧不過老一輩確實無法了解,只憑感情投個人覺得江很土性,但他懂改善 和變好,不陰險,可教化
作者: r13974682 (UU)   2022-08-30 19:29:00
他們好像只反中央 高雄屏東台南新竹市桃園基隆是例外嘉義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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