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比較遠的話,建立一套適合台灣的制度才是最重要的。
兩輪選舉制(Two-round system)又稱「兩輪投票制」、「兩輪決選制」
(Run-off election):如果某選舉中沒有任何一個人過半數的選票,那麼選
票最多的兩個候選人進入下一輪選舉。
至少地方選舉制度是不涉及修憲層級,蠻希望縣市長選舉可以用兩輪選舉
制來試行兩三次選舉後,再公投決定要不要繼續採用這種方式?(但放心好了
,被藍或綠營主導的立法院是絕不會主動讓這種選舉制度立法的,除非是公投
通過。)
不然以目前台灣選舉制度,這種只有一個當選人的選舉,小黨或第三勢力
候選人通常是會在最後被棄保而幾乎很難當選的。
台灣目前主要是藉由選舉來取得政治上的權力,但以目前選舉制度而言,
真的就是中央及地方選舉通通都給藍綠兩大黨來玩好了。
老實說,給藍綠兩黨來執政,有差嗎?只是差在當選人「吃相好不好看」
而已,現在也跟那個政黨沒什麼關聯性。畢竟選戰花了那麼多錢,當選人或對
其「投資」的金主們總是要回本或有所交待的。
PS:大家會對薛呈懿、林飛帆加入民進黨狂酸,但如果單就只考量到他們
的政治前途而言,我認為他們根本就是完全看清楚台灣的政黨政治及選舉制度
的現況及本質,對他們本身而言,加入目前資源最多、民意最高的民進黨是百
分百的政治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