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們的立委要做大事啦!

作者: kavalan1979 (天人菊的夏天)   2020-08-12 20:31:56
八卦版看到的不知能不能直接轉
所以重帖一次
http://tinyurl.com/yyka7qa6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
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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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礦業法那麼崇高的理想
但同樣與交通安全有關的酒駕罰則
沒比這更重要嗎?
現在的宜蘭DPP真的是愧對前人打下的好名聲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20-08-12 20:36:00
道路就是拿來停車的一排停不夠停兩排 誰贊成 誰反對
作者: ericugly (阿格里)   2020-08-12 20:42:00
兩排停不夠,整個馬路都能當停車場,反正手機立委會罩你
作者: freeasa (旅行者)   2020-08-12 20:43:00
我笑了
作者: i77421 (明)   2020-08-12 20:43:00
鼓掌!通過!德政!顧荷包!高票凍蒜!
作者: TIMPIGTIM (膀胱)   2020-08-12 20:46:00
真的垃圾 而且還沒辦法淘汰這種人 縣長立委在那跳來跳去選 反正永遠等得到一個位置給他
作者: cgntutim (ˇ宅ˇ)   2020-08-12 21:00:00
連博班都沒重考上...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20-08-12 21:02:00
我投小黨 好險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20-08-12 21:17:00
還好沒投給他
作者: lonzoslaker (Lonzo Ball)   2020-08-12 21:21:00
一堆車違規不能檢舉,那警察有沒有認真做好本分?
作者: HellFly (十大傑出邊緣人)   2020-08-12 21:25:00
別說了 我的含粉老爸還很支持勒 只能說老一輩都覺得停一下沒什麼 那還畫什麼線...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20-08-12 21:42:00
北七立委 襪是有用手機仔檢舉超速逆亞是講 恁認為警察目睭拓空看無紅線逆
作者: king110592 (賴泰)   2020-08-12 21:51:00
這什麼垃圾提案因為檢舉的人太多,所以把檢舉人減少,這樣違規數量也就跟著減少了,真聰明
作者: crush0724 (crush0724)   2020-08-12 21:56:00
宜蘭立委幹大的!
作者: lonzoslaker (Lonzo Ball)   2020-08-12 21:59:00
真心廢物,果然是共產精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作者: aaagang (我...)   2020-08-12 22:05:00
檢舉達人的存在是打臉政府
作者: kof20xx   2020-08-12 22:35:00
還好我沒投給他+1
作者: kang127 (上班中)   2020-08-12 22:39:00
建議除了紅黃白線外增加個綠線,有台灣價值的才可以停
作者: water54ts (喬志)   2020-08-12 22:48:00
拍照檢舉的不都是違規事實明確的嗎?這是什麼睜眼說瞎話
作者: kantoloser (fishman)   2020-08-12 22:59:00
傻眼 讓警察天天吃A餐不是更累?警民合吃
作者: creepybiz (不用了)   2020-08-12 23:13:00
陳歐珀真低能,居然還有人附和,不解決問題而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作者: thank005 (阿韋)   2020-08-12 23:19:00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20-08-12 23:25:00
少檢舉就少人去煩立委
作者: c60203 (只看週日正賽的一日迷)   2020-08-12 23:30:00
檢舉紅線停車還要使用檢驗合格的相機? 請問要驗畫素嗎
作者: kqcv5bw (derrick)   2020-08-12 23:32:00
嫌票太多,一堆違規需要什麼經過驗證的機器,我想他的智商才需要經過驗證!下次繼續不投他,再找家人跟朋友一起下架他!
作者: koalahao   2020-08-12 23:41:00
不要再投他了啦 看了真的很煩
作者: furano (兔寶寶小天使)   2020-08-12 23:50:00
這傢伙有夠丟宜蘭人的臉,居然還有連署人喔夏夕下景
作者: freeasa (旅行者)   2020-08-13 00:22:00
我六歲女兒都看的懂什麼是違規了,要分辨需要儀器???
作者: snpred (RedC)   2020-08-13 00:47:00
就是有問題才會檢舉啊…
作者: pttcrux (蟲蟲圍雞)   2020-08-13 02:09:00
真心垃圾…真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阿
作者: gy206578 (wei)   2020-08-13 05:41:00
之前一直喊撐香港 選上後呢?
作者: maurice9325 (水色天秤)   2020-08-13 06:29:00
檢舉是為了減少員警的負擔,這大立委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作者: Andosinjo (✡信哲✡)   2020-08-13 07:05:00
講到這個,之前羅東車站前的兩排人行道,警察過來大開單,停在人行道的全部都開單,唯獨!!! 達伯租車行放在人行道的租賃車都沒事,整排人行道都是他的展示場,有八卦嗎?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20-08-13 07:43:00
這種提案人是下屆準縣長 宜蘭又要繼續被笑多久
作者: lolicone (∥○△○∥)   2020-08-13 08:48:00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就沒問題了 淦
作者: smt3457 (jacky)   2020-08-13 08:56:00
解決檢舉的人,就沒有違規了,鬼島立委無誤。
作者: gtcw (犀牛)   2020-08-13 11:00:00
民主聖地 哈哈
作者: yo1139 (kami)   2020-08-13 11:07:00
5月的東西 又沒過 冷飯熱炒有意義嗎?
作者: l711470 (nao)   2020-08-13 11:12:00
停車場沒停在白線都有事了 還人車來往頻率大很多的馬路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20-08-13 12:13:00
一堆警察不抓,違規一堆,不會不違規嗎
作者: deray (Deray)   2020-08-13 14:10:00
我還以為是垃圾 原來是宜蘭的立委
作者: lonzoslaker (Lonzo Ball)   2020-08-13 15:04:00
https://imgur.com/CT61UH5早上有去"關心"了一下,所以大家還是可以盡量去提出意見,讓他們感受到這提案很多人感到不合理之處
作者: james790814 (james790814)   2020-08-13 15:06:00
德政 不枉費投給他
作者: loveinlove77 (學妹)   2020-08-13 16:13:00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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