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ddhism板不合理公告#1TaUONsY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9-10-06 23:44:00
申訴人ID:stockeye
看板英文名稱:Buddhism
被申訴板主ID:yaqqq
申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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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aUONsY (Buddhism) [ptt.cc] [公告] 關於邪淫戒律相關文章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69842711.A.DA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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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告中規範如下
所以自本篇公告後:
請勿任意說嫖妓不一定違反戒律。相關字詞也是,例如:一夜情、
養小三等等。若違反此規定,會以基本區板規四處理。
不過依照Buddhism看板本身所依靠的是大藏經
在大藏經查詢到相關經(優婆塞五戒相經)則是規範如下
http://cbetaonline.dila.edu.tw/zh/T1476_001
「若優婆塞共婬女行婬,不與直者,犯邪婬,不可悔;與直,無犯。
戒律上明確寫著付錢不算犯戒,當然也就不一定違反戒律
即便yaqqq拿出聖嚴法師解說,聖嚴法師解說也是建議依照各國法律
各國風情不同,不能用同一個標準去限制這樣事情
註1
在其他南傳道場也有不同見解
而在北傳淨土宗也有法師解釋是不犯戒,但不鼓勵,必須懺悔這樣行為
其中對經文解釋,因為仍有人有需求,所以最低程度是如此
(有補充弘一大師解釋以及藕益大師解釋等等)
但絕對不是鼓勵,可以詳閱該法師的講解
擷取部分從15:17開始對於給錢有無犯戒明確說明

其他詳細解說在註2網址
在其他網友,例如cool810也提出看法
大致上如果沒有曲解他的意思,則是這事情應該會不同國家有不同做法
釋迦牟尼也娶三個老婆,以台灣法律看是重婚罪,也犯邪淫
但是依照當時狀況並不是邪淫,而是合理範圍
註3
基於上面事宜
以及符合經書上所寫
若把討論嫖妓不屬於邪淫,直接列為板規四處理
應該已經執法過當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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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cMaF0v (Buddhism) [ptt.cc] [公告] hawls、s0726momo請進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70334991.A.03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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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認同嫖妓是好事情
但應該理性去探討這事情,例如註2裡面,法師用比較客觀角度去談
目前看到直接把討論者依照公告後入水桶,應該已經超乎合理範圍
盼望小組長能夠協助處理
依照學術網路應該是屬於學術用途
而不是屬於佛寺附屬的區域
應該有學術探討的必要性,並依照正常合理規範
目前看來已經超乎常理的限制討論
即使依照經書(優婆塞五戒相經)來探討嫖妓不屬於邪淫,也被列為板規4處理
http://cbetaonline.dila.edu.tw/zh/T1476_001
「若優婆塞共婬女行婬,不與直者,犯邪婬,不可悔;與直,無犯。
若討論此事又參考他國法律,嫖妓屬於國家法律核可(例如歐洲),是否邪淫就有討論必要
學術討論不就應該要多方面去討論達到更清楚???
註1:https://www.dharmaschool.com/sharing656.html
受了五戒的在家信士,給錢嫖妓,不為犯戒:
由於印度是熱帶民族,對於男女關係,非常隨便,
男人嫖娼妓,是普遍尋常的事,所以不禁。
中國人的習俗觀念中,狎妓而淫的行為,
斷非正人君子的榜樣。
既然信佛學佛,並且受了五戒的人,自應視嫖妓為邪淫。
註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WjgALaQW3g
註3:
推 cool810: 這裡作個補充: 10/01 02:00
→ cool810: 本文引用的法鼓山法語,出自聖嚴法師<戒律學綱要>:「除 10/01 02:01
→ cool810: 了夫婦之間的男女關係,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 10/01 02:02
→ cool810: 認的男女關係,均稱為邪淫。」 10/01 02:02
→ cool810: 此處的"國家法律",要注意並一定是我國的法律,例如台灣 10/01 02:03
→ cool810: 現在的國家法律對於夫婦關係的成立,法定結婚年齡女未滿 10/01 02:04
→ cool810: 16歲者不得結婚,且為絕對的一夫一妻制。如果以我國法律 10/01 02:05
→ cool810: 來看悉達多的婚姻為無效、不能成立夫妻關係,因為悉達多 10/01 02:06
→ cool810: 娶耶輸陀羅時,耶輸陀羅年僅13歲未達我國法定結婚年齡, 10/01 02:07
→ cool810: 且耶輸陀羅是悉達多的表妹,台灣法律不也允許近親婚姻, 10/01 02:09
→ cool810: 又悉達多娶了三位妻子,也不符合我國法律的一夫一妻制, 10/01 02:10
→ cool810: 那麼,以我國法律來看,是否因為不受國家法律所承認的夫 10/01 02:11
→ cool810: 婦之間的男女關係,所以就變成邪婬,這是不一定的,因為 10/01 02:12
→ cool810: 雖然不符合我國法律,但是悉達多的婚姻應該有被當時國家 10/01 02:13
→ cool810: 法律承認,所以此處的國家法律,並非以我國的國家法律為 10/01 02:14
→ cool810: 本位,而是要觀待不同時、地的國家法律,觀待不同時間和 10/01 02:16
→ cool810: 地區的國家法律,這也才符合緣起法。 10/01 02:17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9-10-07 23:09:00
1."小乘"是"大乘經典作者"用來抹黑佛教的名詞。2.http://www.dhammarain.org.tw/books/book1.htmlhttp://www.dhammarain.org.tw/books/8-sila.html其實明法比丘的著作【八戒戒相】有說:嫖公娼不算邪淫;依理,嫖私娼、阻街女郎(street girl)也不算邪淫,但國法不容。我對嫖妓沒興趣所以之前沒特別提到明法比丘的說法,嚴格來講要談邪淫應該檢查妓女是不是20種女人。很多大乘信徒都是照自己想法遵守戒律不是依照佛說,所以才會有一堆問題,依照佛說就不會有那些問題。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9-10-07 23:56:00
隨喜hvariables大德提出的佛法知識,Sad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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