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版 Christianity
代表人 amosvalen
主旨:
申訴人meltice因請問基督徒支持殺小孩嗎一文,予以退文與水桶之處分
不服本版#1MMRwn98判決,
提起申訴,依鈞長裁示答辯如下:
一 事實部分
1.系爭文章如下
作者:
meltice (三億兩åƒè¬å¤§æ•£æˆ¶)
2015-12-02 23:21:00請指出這段話的威脅在哪裡?有誰受到我威脅?這段話只是對於假設性問題提出的假設性回答而已就算有人真的說他聽了我的話而殺掉他的小孩請問如何證明我說這句話跟他殺小孩之間有任何因果關係說不定那只是他個人的推託之詞而已就跟美國也有媽媽殺小孩之後說是上帝要她去殺小孩難到犯人說什麼法官就要相信嗎?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5-12-03 09:52:00我的推文可以看出我當下的判斷確實是文章教唆殺人"基督徒M爸如果就照本文X掉M大"我的推文是直覺反應,而且是在版主公告之前
作者:
meltice (三億兩åƒè¬å¤§æ•£æˆ¶)
2015-12-03 10:45:00根據你的判斷你的直覺?為何不根據板規根據法律呢?
怎麼板上的水桶公告只有節錄第一段?留著後面幾段顯然不是在做什麼教唆之類的蠢事不是最愛說別人斷章取義?自己呢?而且到底有教唆「誰」殺「誰」啊?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5-12-03 18:22:00M大意圖教唆「基督徒」殺「基督徒自己小孩」也有可能擴大為「任何人」殺「任何無罪嬰兒」教唆行為有加上誘因:「上天堂」
作者:
meltice (三億兩åƒè¬å¤§æ•£æˆ¶)
2015-12-03 19:34:00我說吃大便就可以上天堂 請問你要不要去吃大便呢?
會回這種答案的顯然根本沒去看教唆的定義教唆要對「特定人」才算,回「任何人」的根本...呵呵愛問人定義自己先去看清楚吧,呵呵,加油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5-12-03 22:32:00縮限範圍的話是「基督徒版友」為數人教唆不限範圍的話是「任何人」,算是「煽惑」 (153條)不過M大應該是針對基信版的基督徒版友唯一推文者也確實是基信版基督徒版友
如果是你所謂的「煽惑」的話,構成永久水桶的條件嗎如果你真認為他犯了「煽惑」的話,該何解?再說「基督徒板友」誰知道真的有哪些人,這算特定人?板規有管到誰犯了「煽惑」罪嗎?怕你看不懂,當然在決定他犯「煽惑」怎麼判前要先判斷他到底有沒有犯了這個罪如果回答是「判斷他有沒有犯是法官的工作」之類的答案那算不算未審先判?未審先判是對的嗎?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5-12-04 00:46:00這由小組回答,我只負責唯一推文者當盡的人證責任
教唆的針對對象必須是很具體的關係人以meltice這種在公開、閱聽者流動且不具名的網路空間的發言,很勉強才可能算到煽惑舉個簡單例子,要教唆信徒殺人,範圍大概要挶限到單一教會、聚會團體、且與當事人有關係者我懷疑meltice在板上有跟哪一群基督板友熟到此程度..他也根本沒有能力篩選自己可能「教唆」的對象因此即使要罰也不可能用到這種大砲打小鳥的方式所以我覺得neo你可能得先去研究一下教唆的定義比方來講,meltice在一基督徒社區廣播或發傳單要大家好好想想他該篇爭議的內容這仍然是屬於告知不特定多數人的煽惑行為我是覺得你可以不懂,a板主則是故意裝傻離職前故意惡搞的可能性比較大一些否則任何有法學基礎的人都不會分不清什麼是煽惑/教唆今天a板主搞這套就是看準自己無論如何下台也是無損meltice即使申訴成功也對他不痛不癢,因為他不想當了可是能在這段時間桶meltice就是爽,如此而已
作者:
meltice (三億兩åƒè¬å¤§æ•£æˆ¶)
2015-12-04 07:53:00我覺得我純粹只是對假設性問題提出假設性回答如此而已如果我的簡單一句明顯違背常理的話就成立教唆或煽惑罪那一堆推理小說裡面鉅細靡遺描述犯罪過程 不早就罪該萬死要是有人按照推理小說的內容去殺人怎麼辦 作者要坐牢嗎簡單的說就像馬王政爭 看你不爽找個理由把你開除黨籍然後還可以自命清高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在伸張公平正義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5-12-05 11:59:00Uka快卸任時也是桶了meltice。看來這已經快成為基信版代代相傳的傳統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2-05 19:51:00我沒有永久水桶耶,不要拿我來比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