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扯!女兒遭欺負 檢察官濫用職權率警恐嚇幼兒園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醬)   2018-07-27 11:04:39
http://www.hlc.moj.gov.tw/ct.asp?xItem=523195&ctNode=5889&mp=024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7年7月26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王怡仁 電話:03-8226153轉211
本署偵辦林○佑檢察官與員警共同涉嫌妨害自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刑事責任部分因犯
罪事證明確,業於107年7月25日將林○佑檢察官提起公訴,行政責任部分本署定於今日召
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評定是否移送檢察官職務評鑑;員警部分為緩起訴處分。
本署書記官長於107年6月28日下午4時許接獲幼兒園家長通報,稱本署林姓檢察官在花蓮
市某幼兒園有言行失當之情事,經檢察長指示書記官長立即前往幼兒園瞭解實情,發現林
○佑檢察官帶同二位員警在上開幼兒園,稱伊懷疑其在該幼兒園就讀之女兒遭受其他學童
霸凌,要求園方提供監視錄影檔案攜去查明,經園方不斷安撫婉拒,書記官長亦勸檢察官
應即離開,三人始行離去。經官長向園長詢問事件始末,返署後立即向值週主任檢察官報
告,主任檢察官翌(29)日即行簽報檢察長,經檢察長指示交由婦幼組主任檢察官以「無
則還其清白,有則嚴刑重懲,以彰法治」為旨指揮偵辦。
承辦主任檢察官於分案當日即行前往幼兒園,在幼兒園園長協助下取得當天全部錄影、錄
音紀錄,並持續密集傳喚該幼兒園在場之相關證人、員警、林○佑檢察官,且多次履勘現
場並親自勘驗錄影、錄音紀錄以釐清案情。經查林○佑檢察官懷疑其女在班上遭同學霸凌
,且幼兒園老師未妥善處理,遂心生不滿,因護女心切,竟不思理性解決問題,於民國
107年6月21日休假前往幼兒園,不顧園長及老師之勸阻,帶同偵查佐邱○正進入教室訊問
學童,妨害學童及老師上課之權利,並使在場學童與老師行無義務之事而接受其訊問。林
○佑檢察官又於同月28日休假帶同偵查佐邱○正、小隊長林○民共同前往幼兒園,要求園
長提供教室監視錄影檔案供其攜回檢視,園長表示因涉及其他學童之肖像權,不便提供檔
案讓其帶走,但歡迎其在園內觀看,林○佑檢察官因此心生不滿,出言恫嚇園長,要求並
無交付義務之園長交出上開監視錄影檔案,因本署書記官長接獲通報趕往處理並勸離始未
取得。案經承辦主任檢察官深入偵查,認為事證業已明確,其中陪同前往幼兒園之邱○正
、林○民以司法警察身分共同前往幼兒園,造成幼兒、老師恐慌雖屬事實,惟二司法警察
係受林○佑檢察官之邀約休假共同前往,在場時雖有協助檢察官以推波助瀾,但二員警說
話時口氣尚稱平和,且事後深表悔悟,並當庭書立悔過書,日後應無再犯之虞,經承辦主
任檢察官同意為緩起訴處分;林○佑檢察官明知檢察官職責係打擊犯罪,肩負保護社會弱
勢者之使命,竟負所託,為上開犯行,業經承辦主任檢察官於7月25日提起公訴,以昭炯
戒。本署並已擇定今日下午召開本署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屆時將決議是否將林○佑檢
察官移送檢察官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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