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五.4修訂

作者: whccpl (喵派)   2020-10-26 22:56:41
若有更好的調整,請於11/03 23:59前於推文討論
時間到無更好規定,依此方案進行調整。
可參考這篇討論 #1VZaBJWS
經小組長決議 現行五.4手動置底規定過於嚴厲
與N版主討論過後,同意azlbf的方案
原版規五.4
4.手動置底、重複發文
於七天內重覆發表相同、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請善用修文、站內信或專板。
違規文章遭刪除後,亦需於七天後方能再次張貼。
新版規五.4
4.手動置底、重複發文
於七天內重覆發表相同、相似標題或內容之贈送、買賣、交換、業配與影射或廣告
特定人事物文章,判斷標準依照版主認定。請善用修文、站內信或專板。
其餘新竹相關討論文章自回請滿足字數超過150字,或是新情報/新訊息提供時需附
上出處or連結並補足50字以上心得。
違規文章遭刪除後,亦需於七天後方能再次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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