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廢除[自介]分類 & 修訂 板規三.12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9-10-29 20:49:05
公告事項
1.廢除[自介]分類
2.修訂 板規三.12

12.轉讓規則:新竹版現存有三篇文章以上並有po過自介文且m一週以上
轉讓物僅限本人之門號、網路、市話、課程不能附帶賣他物(EX:手機)
除此四項之外,包括轉售車票,或其他各種票券等
縱較市價便宜仍一律視為普通商業文,一旦張貼即退文
(2016.11.11修訂)
修改為
12.轉讓規則:新竹版現存有三篇文章以上
轉讓物僅限本人之門號、網路、市話、課程不能附帶賣他物(EX:手機)
除此四項之外,包括轉售車票,或其他各種票券等
縱較市價便宜仍一律視為普通商業文,一旦張貼即退文
(2019.10.29修訂)
說明如下:
因為太多是為了轉讓而自介,沒什麼意義的自介文
現在個資法也很敏感,以前自介文流行放真相/出生年月日/學校等等
站方也曾公告可幫使用者刪除過去自介/板友名單
因此修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