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彩虹媽媽進入校園的情況

作者: Lofthouse (鼐)   2019-08-23 00:56:46
這議題幾年前就有疑慮,不過牽扯到敏感議題,讓人不去深究及提出疑問。
補充一下法令上,推文中有提到宗教進入校園的部分,校園內教職人員或志工,無論自身各
人立場如何。都須遵守
教育基本法 第六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教育基本法 第六條二項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
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關於文中提到的教材要經過內部及學校討論呈現方式,是否有權拒絕相關課程內容問題。不
過依法家長就有審視『大綱』及『內容』的權利
教育基本法 第八條三項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另外,教材的智財權及內容受主管機關審定的部分。就這剛好不是課程時間,也這樣剛好不
是課綱內容。所以最相關的法令裡無法有效規範其內容。
國民教育法 第 8-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
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
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依本法(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選用教科圖書,如無適當
教科圖書可供選用時,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
校依本法第八條規定之課程綱要編輯教材。
前項教材由學校編輯者,應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其實幾年前這議題跟組織,教育部有發函給各縣市教育局,讓各地教育局詢查,有的學校是
有較謹慎的審議教材內容,而有些則選擇接受此教育模式。因此,有疑慮的家長們,當然可
以行使自己的權利,應集眾人之力積極嚴謹的要求審視教材內容及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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