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新竹市政府在公共空間規畫上的創新

作者: Judith1224 (Judith)   2018-03-27 22:47:24
繼文化局長投書呼籲修正文資法後,
今天天下雜誌刊登了王俊雄老師的文章,
看得出來新竹市政府正在行政上嘗試打破原來的窠臼,
有機會成為全國各縣市的楷模!
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採購法為什麼阻礙了地方設計發展?
作者 王俊雄 2018-03-27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37/article/6728
實踐大學建築設計系專任副教授王俊雄,近年參與了新竹市等地的
公共空間規劃,他在「文房・文化閱讀空間」舉辦的講座中現身說法,
談談一名設計者如何將專業的工作方式引進公部門,
現行的採購法又應當如何修正,才不會阻礙了地方的設計發展?
這兩年我參與了新竹市的空間與建設規劃,
見到了不少二線城市都會遇到的類似狀況。
一開始新竹市長林智堅找上我和林盛豐老師幫忙做規劃時,
林老師就明言,我們不講客套話,但是有兩件事希望你能答應我。
首先,你要固定舉辦重大建設會報,每個月至少一次,
第二,市長要親自主持會議,親自到現場,不能找任何人代理。
市長當場答應了我們,重大建設會報還加碼到每個星期都開一次。
我們為什麼需要重大建設會報?
大家可能很難想像,我們剛開始進入市政府幫忙時,
多數公務人員都是悲觀的,覺得這個地方沒有希望,
此外,局處之間也不太熟悉該怎麼跨部門合作。
可是當任何空間規劃案要推出時,一定會同時跟兩、
三個局處產生關係,跨部門合作絕對是必要的。
這個時候重大建設會報就派上用場了,因為所有人都會到場,
當場哪個局處有任何問題,就要在會議裡提出並解決掉,
這樣才有真實的合作可言。
重大建設會報差不多進行了一年以後,會議裡頭才慢慢
出現了快樂的氛圍。大家漸漸知道,有這樣一個會議的平台在,
可以把自己的心裡話說出來,任何問題只要有人提出來,
就會有另外一個人幫你解決掉。當大家透過這個會議坦白溝通,
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時,與會人員
就會變得比較快樂。我自己觀察到,至少市長和局處長之間,
或是局處長和局處長之間,關係都有了明顯改變。
重大建設會報還有另外一個好處,就是能夠有人拍板做決定,
讓障礙得到排除。舉例來說,地方有許多行政人員,
遇到沒做過的事情,就不知道該怎麼做。我們常常發現,
許多招標文件寫得很奇怪,一問才知道,
原來是從另外一份文件抄來的。行政人員擔心自己寫的
會觸犯法律,乾脆抄別人的比較安全,反正有問題
也是別人先創造的,跟自己無關。像是這一類的障礙,
就必須拿到重大建設會報上處理,
我們之所以一開始就要求市長親自主持會議,用意就在這裡,
畢竟這時候不能沒有人拍板做決定。
在我看來,台灣有一類政治人物專門跑紅白帖,
這類人往往很難在政策上做決定,因為他們只要做了一個決定,
排除了一個障礙,就可能會樹立一名新的敵人,
所以基本上他們是不拍板的。我們很慶幸至少新竹市長不跑紅白帖,
每天就是和市府同仁溝通和開會,唯有如此,
我們才有辦法在市政規劃上往前推進。
市政需要好的規劃及好的溝通
新竹市作為一個二線的地方城市,市政推動首要面對的問題就是:
錢不在自己手中,都在中央手上。這一類的二線城市,
要靠市府手上的經費來做建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因為它們的預算9成以上都是經常性開銷,
不靠中央經費挹注的話,根本不會有新的公共建設。
問題來了,中央為什麼要給你錢?你一定要做規劃
才能跟中央拿得到錢,偏偏規劃這一環又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弱項,
沒有規劃能力的地方政府拿不到錢,死路一條;
有規劃能力的地方政府,後續又會碰到地方政治的考驗。
大家如果有相關經驗就知道,你在地方做規劃時,
會發現上頭有很多公公和婆婆,每個人都想來指點你
要這樣或要那樣,大家都只想要先把非常眼前的問題給處理掉,
沒有人在想長久的事情。我們常常接收到很多地方民眾
傳上來的零碎意見,卻很難判斷哪些有用、哪些沒有用。
只是市政規劃絕對不能單看眼前,一定要做長久思考,
再建立起地方社會的動能。所以我一直強調,做規劃最重要的事,
不是寫規劃報告書,而是要和所有利害關係人都討論過,
讓大家都能同意我們這麼做的理由,接著還要給出一個願景,
讓大家知道,即便你我做的事情不太一樣,至少彼此都有朝同一個方向前進。
舉例來說,新竹城隍廟一帶,近20年沒有人敢碰,
可是我們既然有個願景,想把新竹打造成宜居城市,
變成全台灣走路最舒服的地方,那麼城隍廟一帶應該還是
可以重新規劃看看。我們設計在城隍廟前面做個三角形的小公園,
還把一條路變成步行街,即便是這樣簡單的事,
我們在執行上也很小心,足足花了3個月來回討論。
為什麼要花上3個月?因為光是封街做步行區這件事,
就必須和里民、居民都溝通過,要一而再、再而三地
跟他們來回確認,確定沒問題才能下手執行。
從人行道工程談現行採購法的盲點
我們對新竹的宜居規劃中,其中一塊是水環境的營造。
首先我們希望把頭前溪和17公里的海岸線給做好,
恢復兩者的河相和海相,接著在生態的基礎下做景觀營造。
針對這兩條水文線,我們的第一優先是保育,做好保育之後,
才會來談後續的景觀和活動。
換成舊城區裡面的兩條圳溝,隆恩圳跟汀甫圳,
我們就可以用比較人工化的方式去處理它。
當然我跟各位保證,雖然說是人工化,大家還是會看到非常多的樹。
新竹市最核心的舊城地帶,面積大約是1公里乘以1.2公里,
有很多具歷史的街道可以串連在一塊。在我們的願景中,
如此一塊歷史區域,倘若能跟綠地、水環境連結成功,
走在其中便會非常舒服,可以把新竹打造成步行城市。
我們打算讓汀甫圳跟隆恩圳,成為一個低調的水岸空間,
不用什麼十二生肖,也不用什麼彎彎的月橋,就是一個很樸素、
很簡單的水岸空間。樸實、簡單的背後是有道理的,
比方說區域內的樞紐:經國綠園道,當我們參與規劃時,
已經有人在裡頭做設計了,設計師本來安排很多彎曲的動線,
畢竟一般做景觀的思維,是要做得柔和,而曲線正好
能夠達到這種效果。可是我一進去就請設計師把曲線改成直線,
告訴對方我不要看到任何的彎。原因很簡單,
在台灣現行的法令之下,工程上面只要做出這個彎,
品質就會變得很差。我寧願你把彎的地方全都改直,
但是所有鋪面都要鋪得非常平、非常平。
各位今天如果到現場去看,會發現我們真的把那條路上的
人行道鋪得很平,連台北市都比不上。
一個彎為什麼會影響工程品質?這就牽涉到採購法的問題了。
在現行的最低價標制度下,曲線鋪面的品質往往很難被顧好。
這樣說好了,台灣的採購法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彈性,
打個比方,如果你今天生了重病,你會怎麼做?當然是到處
打聽一位最好的醫生,請他幫你治療。可是按照採購法,
你得要上網公告找醫生,要找到3位以上願意為你治病的醫生,
還要他們都有來投標才能開標,開標以後找一個價格最低的
醫生幫你看病。聽到這裡你會不會覺得自己死定了?
所以我一直鼓吹採購法應該要扭轉最低標,朝最有利標來處理。
除了最低標的問題,我認為採購法還有很多地方要修改,
譬如說評審名單應該要公開才對。由於過去的環境重視防弊
甚於興利,大家會覺得好像評審名單一公開,
一定就會有廠商送紅包給評審委員,產生圖利的弊端。
但其實大家都錯了,公開透明才是最好的防弊。
很多國際的競圖,評審委員都是公開的,
只有台灣自己內部的競圖是不公開的。這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公開會有問題,為什麼國外的制度都公開,
而且台灣自己的國際競圖也都採公開?
當然我知道專業界有一點不同的意見,
有一些採購評審委員很怕碰到一些壓力,
所以這個我們還是需要持續做溝通。
再者,採購法也應該要讓專業意見在標案撰寫的階段就被納入。
如同我前面所說,大家如果跟政府部門工作過,
就知道標案的產生本身常常是不專業的。承辦人員寫完標案
放上網後,專業者一看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做。
所以我建議標案產生的源頭,就應該要將專業納入,
才能確定這個標案本身是符合專業、可以被執行的。
最後,我還想建議把藝文採購從母法中獨立拉開。
現行的採購法母法,是把所有類型的採購都放一起,建築放一起,
設計放一起,藝術文化和買垃圾桶也都放一起,
可是藝術設計的特殊性很高,不像清潔人員這類的勞務採購
比較一致,你沒辦法用同樣方式,對藝文團隊的策展人進行要求。
大體上我認為一個進步的法案,應該是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而不是在立法端就全部把你綁死,把所有可能發生的弊端
都想在裡面,導致最後自己綁手綁腳,沒有辦法做事情。
政府絕對不是萬能,好的政府就是要懂得擁抱專業者。
台灣也不是沒有錢,雖然我剛剛說各縣市政府很窮,
必須跟中央要錢,可是終究來講,我們真正缺的不是錢,
而是缺對的計畫。對的計畫怎麼來?還是要從規劃做起,
而且要找到對的人來做,當你找了一個很爛的人做規劃,
做了以後當然一點用都沒有。我之前在中央政府審案子的時候,
看過成千上萬的爛案子,從地方遞上來要錢,
這就是沒有好好做規劃的結果。所以我還是要強調,
台灣現在真正缺的是做規劃的人,這個人不只是寫規劃報告,
還要跟所有利害關係人都談過,能夠讓大家同意一塊往前走。
只要台灣能在好的規劃基礎上,找到好的專業團隊儘早進場,
不要讓不專業的事情來做專業的決定,就有機會好好翻轉。
(作者為實踐大學建築設計系專任副教授。
本文整理自「文房・文化閱讀空間」舉辦的「設計改變
城市」系列講座,由社計事務所共同創辦人吳漢中擔任
此系列主持人及客座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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