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轉讓部分,希望版友一起討論

作者: JPIGHEAD (星楓寫羽)   2018-04-24 21:28:24
大家晚安,我是剛出國回來的JPIGHEAD
這裡有一個針對轉讓的部份的問題想跟大家探討
這裡節錄新店版板規
"
1.交易文,違反規定之文章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發表具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那一個即視為交易文,
包含(販賣,租售,合購,代買,轉讓)
發文需符合規範:
A.發表時間為每周六00:00至23:59:59,每人當日只可發表一篇。(刪除再發比照辦理)
B.承B,若於禮拜六以外的時間發表後自刪者,亦比照辦理。
C.禁止發表網路禁止販售之物品。(如藥品)
Z.累犯者將另外再加禁言一年,故會禁言一年半。
(從2017.12.01開始計算)
"
其文章明訂對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人即為交易文。
但觀察版上部分關於轉讓的部分,有一定的比例在於會員資格的轉讓
原本針對此轉讓都無論如何視為交易文予以逞罰,
但許多使用者會因板規規範說他必須收錢才算交易文,第三方收費不算在交易,
認為轉讓非自己收錢進而在規範時間外發文,誤觸板規而受罰。
因此我想針對這部分尋求大家的意見,並做為以後處理的規範。
目前我預計應有兩種處理模式,提供各位選擇或討論:
1.維持原狀 無論如何只要轉讓部分 受轉讓方有付出金錢行為,就視為交易文 列入規範
2.轉讓部分 只要原PO未收受費用 應視為非交易文 可以不受交易文規範
我個人比較傾向1.原因是希望杜絕可能有任何業者已轉讓之名行交易之實
而後會請SOSO在板規文章將交易文轉讓部分做增修
明定為只要有金錢來往不論是否第三方收費都應受板規規範
而2.雖會讓大家比較方便,但是就比較難以規範有業者已轉讓某物為名實質販售會員商品
不曉得各位對此議題有怎樣的看法,希望都能提出讓大家討論看看。感激不盡!
作者: purplishfish (紫魚)   2018-04-24 23:14:00
覺得算1套用2幫房東找房客是不是也可以亂入?
作者: SharronHuang (阿sha)   2018-04-25 05:33:00
1比較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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