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是我嘗試打敗坊間家教社的第一步..

作者: Lymphnode (淋巴結)   2014-06-27 08:58:21
謝謝你回文討論,而且好快
※ 引述《EatMyG56 (吃我雞56)》之銘言:
: 你好,讀完了您的回文,
: 首先要感謝您的建議,
: 針對您提出的困難點(沒有專人、網站曝光率難維持),
: 我最初架站時也有思考到這些問題,
: 所以才嘗試使用最低成本且最低維護需求的方式來進行,
: 至於這個網站能不能持續的下去,
: 我想有很大部份的努力是需要大家不斷的推廣,
: 有時候我覺得這就好比自然界的演化一樣,
: 對這個世界有用的東西,不需要去照顧他,它自己就能活出一片天,
: 對這個世界沒用的東西,就算花再多力氣,它也一樣越活越差,
: 如果這個網站對大家是真的有用的,不需要花力氣照顧,他自然會活得下去
以上理念我很同意
我知道能夠實現會非常辛苦
沒有甚麼好方法能夠建議
只好給予默默祝福
: 另外有關於您提出的,其他家教社的收費正當性問題
: 其實我知道對家教社來說,他們確實付出了一些努力(打電話、協調之類的),
: 所以對我來說,他們得到報酬也是合理的,
: 但我個人認為不合理的地方在於,
: 他們不該向勞力老師(勞務付出者)取得這筆報酬,
: 而是應該向家長(勞務獲得者)索取他們應得的佣金,
: 這就好比醫師(勞務付出者)手術開完了,該給醫師的基本報酬就該給醫師,
: 健保署的錢不夠用了,應該從民眾(勞務獲得者)身上想辦法開源節流,
: 而不該從醫師身上剝皮。
先就合法性討論
仲介業者收費標準是依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確實,有些黑心業者收費超過此一規定或執行過於草率
但在法律上來說沒有問題
至於正當性來說
這是很主觀的東西
除非用投票,否則我們很難真正說自己觀點必然具有正當性
包括我自己在內身邊認識的不少老師
並不反對被收合理範圍的仲介費
我自己是認為
自己的能力還沒有強到能夠完全被學生或家長「慕名而來」
確實還是需要偶爾有人能幫忙穿針引線加以介紹
基於感激幫忙也知道對方確實有所付出的情況下
我願意回饋一些
以醫病關係來說
由於病人沒有醫生以外的替代品可以選擇
一但真正把醫生剝削搞垮到出走不幹
最後受害的還是自己,討不到任何便宜
那如果對家長收費呢?
家教老師以外有沒有其他的教育替代商品可以選擇?
平常已經不好應付的家長會不會因為交易成本增加更難應付與成交?
整體家教市場供需會增加還是萎縮?
人力銀行就是跟雇主收費而不是跟求職者收費
但我們看到了甚麼呢?
我們看到的是人力銀行不斷想辦法或有意無意的壓制求職者薪水
因為付費的最大,雇主哪個不希望是找便宜好用的呢?
如果真的走到家長付費這一步
其實您關注的弱勢學生仍然會持續甚至更加弱勢
第一:如果是一次只派一位老師去試教業者,將更難容忍老師出錯
今天因為是老師付費,仲介業者還算多多少少願意幫老師想
譬如幫老師爭取較高的薪水或說服家長再給一些時間跟機會
跟家長收費後為搶生意,勢必對老師教學採高品質低容忍政策
原本弱勢只會更弱勢,爽到的是資深老師
但資深老師只是爽到免仲介費,事實上也是受害者
過去因為老師付費老師有試教後挑學生合作的權利
現在試教後將難以拒絕不喜歡的家長與學生
第二:一次讓很多老師取得聯絡機會的業者
除非老師本身夠強或夠便宜,否則難以從眾多人選中脫穎而出
而資淺老師拿不出功力,大概也只能拚削價競爭或拚人品(運氣)
所以問題的根源還是回到了老師自己
只要有本事,制度影響並不大
否則什麼制度可能都是阻力
: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
: 我不太同意你所說的,
: "會上家教網註冊的老師,就是比較"普通"的老師“這種理論,
: 因為學生的來源、素質、好學程度都是相當不穩定的,
: 老師也並非永遠都待在同一個地區,
: 此外,資淺的家教老師由於沒有人脈,
: 所以也需要有平台可以取得先期的幾個家教案子
: 再資淺也是個勞務付出者,沒理由因為資淺就該被家教社剝皮
我提出的這個觀點只能心證無法實證
也不要求或希望大家都能接受或認同
歷史才能留下的真相,當代往往不能
但坊間早有向家長收費的家教性補習班業者
他們給老師多少自己又拿了多少
低薪下師資水準是否真的讓學生能夠滿意
這點還有很多想像空間
: 以上是我的想法,
: 很高興能跟你討論 :)
: 其實不到最後,我也不確定這個網站能不能持續下去
: 但是除了幾場LOL的時間之外,我沒有其他可能賠掉的成本,
: 所以我也不太擔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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