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或許認為詞是不是自己寫的不重要
只要聽眾能從歌裡找到共鳴就好
難怪人家都說現在饒舌歌手很好當
mumble rap當道 還有多少人在乎歌詞內容?
各位不妨想像一下
叫一個白人寫出fuck the police、尼哥這個尼哥那個....
誰受得了?
國外那些老大哥為什麼如此抨擊mumble rap?
因為他們即將成為過去式?
因為新生代的flow他們聽不慣?
因為現在的聲音都變他媽的機器人?
還是因為歌裡已經沒有當初最純粹表達自己想法的東西?(當然還有flow如出一徹和其他
問題)
今天叫一個寫手來diss人
難道能夠聽到揣摩出來的憤怒就覺得哇操超屌嗎?
我個人用想像的就覺得很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