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本次事件罰款的法令依據討論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0:23:38
話說在前面,
我當然認為這次事件的事主問題很大,
也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付出應有的代價。
前後南投縣政府與消防局,
分別開了一張13萬元的罰單與救償207萬元。
再次強調,我認為做錯事的人應該付出代價。
但撇開當事人動機不談,
我的問題在於,這次開罰第一張的依據,
就是之前無論是本板,或是各大登山社團與諸多前輩,
口中的惡法"登山自治條例"。
以新聞來看,
13萬元罰單開罰的理由有三,
沒有按照登山計畫攀爬、沒有救護執照以及沒有保登山險。
第一點沒有按照登山計劃攀爬,
從路線上來看好像看不出什麼問題,
爭議在於他規規矩矩的爬完前面的山頭,
忽然"剛好"在最後一個山頭求援"兩次",
很荒謬沒錯,我也覺得這一定有問題,
但是求援後的行動算在沒依計劃攀爬嗎?
第二點的救護執照,
以我個人來說,我是有為了自組,
特地去考BLS+AED。
不過以個人感覺與之前板上討論來說,
針對一般平地的救命術,
在山上其實不太適用。
例如BLS+AED主要學的是CPR跟AED操作,
完全沒有高山症的處置,
又或者以這次的例子來說,
獨攀根本不可能自己做CPR,
更不用提也沒AED能用,AED也無法自行操作。
但是獨攀的申請他是合法申請通過的。
另一方面,我更加不希望因為上面的理由,讓政府找到藉口完全禁止獨攀。
第三點的沒保登山險,
目前登山險的問題之前已經一再被提出來了,就不再多說。
單單來看就算保了登山險,
是否在這次事件有作用就好。
因為事主看上去沒什麼傷,也沒出什麼事故,
唯一有可能用到的,
就是航空器與救援費用這項。
而登山險的救援費用有這一條要件:
(一)、搜尋費用:
因警察機關接獲報案且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已開始搜尋被保險人所發生之費用,
但須被保險人失蹤或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以上。
注意,"須被保險人失蹤或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以上",
以這次事件來說,也不符合要件,
也就是說,就算保了登山險也不理賠。
所以這次是用一般普羅登山客,乖乖照足規定爬山,
不小心發生事故也不見得開罰合理的條款,
來重罰這次事件的事主。
走跳網路多年,
我知道這樣的討論很容易被規類在護航,
再次強調我根本完全不認識事主。
我也認為他有極大可能是預謀求救浪費國家資源,該付出代價。
當然,用登山條例重罰,老百姓看了很爽,
但惡法就是惡法,
不能因為罰了惡人,就等同為它的合理性背書。
我是希望能為這種濫用資源的方式,訂出更明確避免的方式。
登山條例與登山險,能夠修改的更加合理化。
救援費用的計算與求償,也能夠更加的制度化與法令法。
而不是說警消很氣就罰兩百多萬,警消不氣就睜隻眼閉隻眼。
講難聽一點,之前南二子跟合歡東失蹤有這樣算嗎?
我知道這是一篇在這個時間點政治不太正確的文章,
但更因為在這個當下,
對於登山條例與登山險的荒謬更應該被重視。
作者: daliares (da)   2018-09-21 10:32:00
另一案例,團員出事罹難,蒐救費用其他團員平均分攤這也很扯。以後參加互不認識的商業團,有人不幸發生意外,也是團員平均分攤?
作者: deerdriver (騎鹿人)   2018-09-21 10:33:00
作者: rainer99 (雨人)   2018-09-21 10:36:00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8-09-21 10:37:00
當初第一個制訂的自治條例出來後,我就一直認為,只要有人不滿而去行政救濟,就算真的都敗訴,到時聲請釋憲還是有很高機率可以讓這些條例被宣告違憲。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8-09-21 10:39:00
我也支持收費制度要公正透明有法源 現在整個民氣可用狂收以後應該都會各自出發上山巧遇
作者: jessica35354 (  )   2018-09-21 10:45:00
完全講出我的心聲 已跪 表達能力超好
作者: efs92c09 (efs92c09)   2018-09-21 10:45:00
現行各縣市處罰規範確實不合理,但各縣市消防局也是被迫做出這樣的規範,追根究底應該是中央要成立專責單位並制定完善的規範。
作者: odinhung (奧丁)   2018-09-21 10:48:00
這個應該會去抗告,感覺南消正在氣頭上可能開得有點離譜,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0:54:00
第一點 應該是他自己沒懂搞 可能入山申請的是南三段 但他走的路線其實是丹大東郡橫斷 可能爬山的一半以上這點都不清楚甚至有爬過的也不知道
作者: Schmid (On My Way)   2018-09-21 10:57:00
作者: sonia16 (sonia16)   2018-09-21 10:57:00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0:58:00
第三點是登山險 救護費用裡面"因救護被保險人所發生之費用"第二點 BLS門檻真的很低 就沒啥好討論的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0:59:00
入山證的申請是一個一個要走的山頭選出來不是只打路線名稱,事實上無雙山也的確是他最後的山頭就我來看,覺得這算不上是未依計劃就是了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1:00:00
無雙山 你去查一下南投的部份吧
作者: kwinner (天花板)   2018-09-21 11:01:00
有邏輯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1:01:00
另外入山系統 也可以用路線申請 不用一顆顆山頭點如南三段 丹大橫斷 東郡橫斷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懂 補圖 https://i.imgur.com/kHBMNOx.jpghttps://i.imgur.com/j5w46nD.jpg
作者: jxigjll (jxigjll)   2018-09-21 11:12:00
push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1:14:00
抱歉沒注意到無雙山禁止申請,感謝提醒https://goo.gl/fXhomh 這篇新聞有207萬算法
作者: dododoremi (dododo~~~)   2018-09-21 11:34:00
不會覺得你護航,真的講出好多問題的重點!!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1:34:00
直昇機油料196萬加上人事費共207萬5千但以登山險看來,搜救,救護與移送都是不理賠的漏字,搜救,救護與移送遺體的航空器費用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1:37:00
登山險的條款 你可能要去再看清楚是航空器不賠 因為現階段 航空器本來就不收費所以扣掉罰單13萬 航空器196萬 其他就是前面說的 "因救護被保險人所發生之費用"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1:39:00
我知道現階段航空器不收費,那為何警消求償有計入?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1:41:00
民氣可用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1:42:00
他一共被罰了220萬,13萬有討論空間的登山條例196萬是現階段不收費的航空器費用這算不算是因為警消很氣就重罰?
作者: Peo0913 (路遙知馬力)   2018-09-21 11:43:00
為了迎合大眾的期待,政策都會轉彎!
作者: odinhung (奧丁)   2018-09-21 11:54:00
所以去打行政訴訟 應該就可以看出南消到底灌了多少水.XD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1:54:00
這事少部份人早就在討論了 是很多人都腦充血 根本看不到這些魔鬼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8-09-21 11:57:00
因為一堆人只忙著肉搜吧 囧
作者: billlushana1 (藍腹鷴火箭炮)   2018-09-21 12:01:00
痛不在己,所有大家都還在睡
作者: eelke (eelke)   2018-09-21 12:04:00
很好奇,就算真的罰了,錢也收了,那這些錢會到那邊去?
作者: blackbrid (blackbrid)   2018-09-21 13:04:00
很難收到直升機哪筆,國家每年都有編列這部分預算真的收了,那要用何種會計名目進入國庫,感覺只是消防想嚇嚇大家,讓大家真的以為違規發生山難要支出這麼多錢,就會有所警惕,這應該才是他的目的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3:06:00
我是想到福委會的福利金啦 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想
作者: blackbrid (blackbrid)   2018-09-21 13:08:00
那應該不太可能,這是中飽私穰ㄝ,會被踢爆
作者: Schmid (On My Way)   2018-09-21 13:25:00
作者: daliares (da)   2018-09-21 13:57:00
雪山那件求償公文有帳號,是台中消防局的戶頭台灣銀行台中市消防局保管金專戶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4:03:00
求償名目是人事費用,不是應該拿來付給有出勤的人員嗎
作者: daliares (da)   2018-09-21 14:06:00
看看花蓮震災專戶...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1 14:11:00
對不起樓上,我錯了 XD
作者: Schmid (On My Way)   2018-09-21 14:33:00
XDDDDD
作者: hoshi1992 (YAYAUUU)   2018-09-21 14:53:00
應該就是亂索賠 賭他沒臉也沒膽抗議一旦抗議就放消息給媒體 讓網友肉搜騷擾賠錢 出來下跪道歉搞不好是最划算的抗告然後被肉搜影響家人得不償失 便宜的最貴
作者: doi (pl)   2018-09-21 15:17:00
我只看到南三這金額..山青義消費用4000多...少得可憐
作者: Schmid (On My Way)   2018-09-21 15:28:00
丹大東郡這條路線現在是黑的吧!對葉先生來說,不經過無雙山,他入山證怎麼申請?葉先生“接觸到無雙山”,就違法南三段;丹大東郡橫斷;大南三段,搞得我好亂呀!嘻嘻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8-09-21 16:12:00
要開單都要有根據吧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8-09-21 16:17:00
丹大橫斷:花蓮可申請 南投不可東郡橫斷:花蓮 南投皆可申請南三段:花蓮 南投皆可申請有看出怪怪的地方嗎
作者: baker31 (xl)   2018-09-21 17:06:00
對於第二點,我有EMT 證照,除了簡易包扎外,不認為這張證對於山難有任何作用,之前山友有高山症反應,我只能等待等待等待,最後還好沒事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9-21 17:14:00
EMT 1 是針對live or dead 的狀況啦雖然無法對付高山症但如果他高山症到失去脈搏心跳,EMT1就很有幫助
作者: kis28519 (空白也好)   2018-09-21 18:35:00
政府很愛便宜行事很怕借題發揮又開始惡搞
作者: shihyung (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2018-09-21 19:20:00
作者: seopen (=.=)   2018-09-21 19:28:00
推 這才是這次事件該關注的討論的事
作者: Peo0913 (路遙知馬力)   2018-09-21 19:33:00
其實這些問題很早就有人在關注了!只是政府沒作為就算了,還訂了登山惡法。
作者: ilovejeff   2018-09-21 20:37:00
推理性討論,原po的敘述有條理。個人認為搜救制度應該檢討,若消防局認為他的專業不在山難搜救,那我們該討論如何加強這部份的專業、如何公私部門合作、如何降低消防和搜救人員的風險;同時也該思考如何降低爬山人遇難的風險。而不是ㄧ時之間看似消防局、一般民眾都都出了氣,卻無益增進登山安全。
作者: muching (somethin' sparkle)   2018-09-21 21:08:00
作者: jplo (jp)   2018-09-21 22:26:00
感覺政府又會趁這次機會限縮(惡搞)爬山。一般人認為葉是無傷求救(很安全)只是想搭直升機下山,卻認為比他晚上山無傷的消防員,有生命危險(失溫,錄遺言)要快點下山。但如果連救人的消防員都無法在惡劣的天氣下安全,那葉求救不是很合理嗎?一般人的邏輯還真奇怪 …山友的想法應該是:葉是爬山老手這種狀況應該有能力自己走出去,消防員真倒霉沒受過訓練被逼上山,而且裝備還很爛,大風雨下裝備就全濕了。所以如果消防局沒辦法推掉搜救工作,除了搜救訓練外裝備的使選用知識,以及添購設備這些都應該要加強,免得隊員上山危險。
作者: baker31 (xl)   2018-09-21 22:54:00
聽消防員說消防局一直在推特種搜救隊,不知道有沒有專職的山難特種?
作者: xxxbb8 (失)   2018-09-21 22:58:00
消防員除了失溫還有急性高山症發作的問題,而且樓樓上要不要先確認一下時間軸,再說邏輯
作者: jplo (jp)   2018-09-21 23:18:00
所以我也認同消防員在山上很危險啊,我只是覺得沒爬山的人怎麼會知道連消防員都頂不住的天候環境,山友絕對頂的住 ?事實上山友也有可能是撐不住的啊
作者: Schmid (On My Way)   2018-09-22 00:43:00
時間軸我這邊double check中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8-09-22 05:43:00
沒啥好護航的 閒閒可以去追真相 看他有沒有打算自己下山
作者: Beijingman ( )   2018-09-22 07:04:00
不知葉姓登山客在郡大林道有沒有叫接駁車,若沒叫,就可能真的打算叫直昇機下山了
作者: smho (白日夢冒險王)   2018-09-22 09:23:00
山友跟消防員頂不頂的住天候環境,是不是還要把高山症的因素考慮進去?!一個適應好幾天了,一組好像直升機直接上山?!
作者: thinktwice (讓我想一想)   2018-09-22 10:21:00
終於有比較中立不偏激的文了
作者: icandoit (向遠方走去)   2018-09-22 18:56:00
好文推,oodin大推推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9-22 22:04:00
我比較好奇你有了emt1 對於高山上可能因為高山症導致的心肺功能停止 能做啥? 順道一提我emt2
作者: Schmid (On My Way)   2018-09-22 22:37:00
不能做啥。山上是沒辦法像平地一樣迅速後送的。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9-22 23:16:00
如果心肺剛停就做CPR拖時間等直升機
作者: apemanlu (William)   2018-09-23 07:35:00
推分析
作者: xhung (xhung)   2018-09-23 14:43:00
一個人可以保登山險?
作者: kmichaelk (浩子)   2018-09-23 17:44:00
嗯嗯嗯
作者: rongde (RD)   2018-09-24 01:30:00
作者: q8077616x (Shin Hong Wu)   2018-09-24 10:30:00
207萬是民事求償嗎,不然這種沒法源基礎的錢誰敢簽收
作者: Peo0913 (路遙知馬力)   2018-09-24 14:08:00
直升機費用要不到的啦!何必隨霉體起舞~一個人是可以保登山險哦
作者: ckWade (只好喜歡自己)   2018-09-26 03:13:00
低能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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