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登山開罰首例 雪羊:只是一場鬧劇
2017-10-17 23:27聯合報 記者徐庭揚╱即時報導
李姓登山客一行3人於7日從南投東埔溫泉入山,攀登馬博橫斷,因豪雨溪水暴漲受阻求援
,而遭花蓮縣消防局依「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每人開罰6萬元,並索討地面搜救
費用,成為全國首例。登山攝影師「雪羊」認為,這會引發寒蟬效應,讓以後爬山沒申請
的都不敢求救,直接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更直指花蓮荒誕的登山自治條例想開罰,注定是
場鬧劇。
雪羊說,這次並不是真的山難,而是天氣惡劣而受困,實在也不需要到開罰的地步,且「
根本無法開罰」,因為,自治條例明定要在「公告管制山區」活動,未經申請又出事才會
開罰,但是,花蓮縣政府只完成了條例的公告,卻沒有公告「管制山區」是哪裡,也就是
說,如果真的有罰單,它是無效的,因為於法無據,山友可循訴願、行政訴訟管道捍衛自
己的權益。
他在臉書的文中針對「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提出質疑,如,民眾申請入山容易,卻沒有實
質審核,因為只要在網路上複製貼上行程就好,主管機關根本無法判斷這個人有沒有能力
入山。
另外,自治條例要求需要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的專業領隊帶領入山,否則要開罰,他反
問,一個專業的護理師和一個僅具基礎救護能力的資深登山者,你會選哪一個帶你去爬山
?
此案開先例開罰,極可能引起「寒蟬效應」,雪羊舉例,酒駕現在罰很重,但酒駕有絕跡
嗎?完全沒有。「罰」是不能促進安全,這反而讓人怕被罰而在好救的黃金時段不敢報案
,等到事態嚴重才會曝光,把原本簡單小山難搞成重大山難,到最後基層只能硬著頭皮去
處理一條比一條困難的山難。
雪羊表示,消防隊並不是拿來山搜的,如果同時發生多起山難時,難道勤務都不用做?只
有成立專業的山難搜救隊,然後訂定收費標準全國統一,平日精實訓練,有山難就出動,
被救的付不出錢就交給法規強制執行,這樣保險自然會應運而生,人民自然會想要投保分
散風險,這才是民主的現代國家應有的作為。
3名登山客日前攀登馬博橫斷,因溪水暴漲受困花蓮卓溪鄉中平林道,今天出動直升機吊
掛下山。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李姓登山客等3人未申請、無領隊即入山,因溪水暴漲而受困,17日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
山,花蓮縣消防局創全臺先例,開罰3人共18萬元。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3名登山客日前攀登馬博橫斷,因溪水暴漲受困花蓮卓溪鄉中平林道,今天出動直升機吊
掛下山。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276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