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特權的警車接駁

作者: Beijingman ( )   2017-07-30 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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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我們一行人踢了20K的林道,再陡上4K來到九九山莊。晚上,警察及莊主來宣導勸我
們隔日下山,因為有可能在7/28清晨發布海警。當然,我們怕死更不願上頭條,所以就決
定7/28一早下山。同時,山莊內尚有其他小隊伍,其中一隊比較特殊的可能是年輕的休假
員警及其眷屬或是政府的官員。總之,協作也好、莊主也好、登山客也好,都私底下尊稱
他們為長官。
7/28我們破曉即行,先陡下4K,再踢林道20K出去。不久,約上午10點多,2部警車緩緩駛
進林道,與我們擦身而過,而大家也都知道這2部車要去接[貴賓].....果然,約莫30分鐘
後載了人出來。以上,我可以接受你們的徇私舞弊。
畢竟,林道是你警察所管,而來登山的也是你們警察同仁或是政府高官(應該不是高官,
我們政府高官是不登山的,如果這些高官也同樣踢來回40K林道,那肯定林道很快就開放
吧!不然就是我踢了,大家也都應該踢?),私下放任便宜行事,在台灣的老百姓來說,早
已司空見慣。
現在,問題來了。
因為趕路,我們有位隊員腿部舊疾復發,行走艱難而緩慢,於是向前來載[貴賓]的警車尋
求支援,是否可以載這位傷患一程?
我想,在台灣任何一個角落,當有人受傷攔車請求協助時,大都會有兩種場景出現:1.是
沒問題,立即讓他上車。2.幫忙聯絡外部資源協助。
而我們這2部車的警員呢?
明白告訴你:車上坐滿了人(而且是好手好腳的年輕人),行李箱也坐不下,因為放滿了他
們的裝備。你慢慢走吧....
然後,揚長而去,留下滿天的灰塵送給我們這些踢林道的人...
以上所言,願負法律責任!
這裡凸顯幾個問題:
1.明明警察就在你身邊,卻不能幫你。明明這條林道只有你們警察的車子可以自由進出,
卻不能幫忙搭載一位需要幫助的人?
2.難道一定要我們打119有報案紀錄了,你們才願意出勤,因為這樣才算業績?
3.你們花了40分鐘就出去了,請問你們知道踢這段林道要花多少時間嗎?20公里的長度啊
!......讓一個腿部受傷的人,踢20公里的路????2位長官和一些長官們,當你們輕鬆
愉快地出去了,有回頭過來想要支援嗎?或是問一下需要協助嗎?完全沒有,也許,你們
會認為,反正你們沒報案.....你們又能如何要求! 我在想,你們掌管這些重要登山資源(
對登山客來說),卻沒有一點仁義之心,一定要等到有人死傷,等到記者的鏡頭,才會顯
現出你們的熱情嗎?你們不能像平地的警察一樣,見到需要幫助人的立即主動伸出援手嗎

4.當我衝第一個到達雪霸管制哨,向志工反映時,志工也跟警察啵啵一樣,冷血了.....
喔!你們可以去向警察隊投訴啊......然後呢,有多關心一下嗎?這些志工朋友們,當你
們在值勤的重點:只是擔心我們有沒有辦妥入園證而已嗎?其他一概無關?!
5.也許有人會說,一竿子打翻了雪霸警隊多年的努力....沒錯。今天,一個台灣人出國,
做了不恰當的事,所有的人都會說台灣人很糟糕,相反地,做好事了,大家也都認為台灣
人很棒.....。這是群體規約使然,因為我們群體默許了這些事情,導致這些人會潛意識
去做些事....我們同事長官周遭環境,默許了陳舊的潛規則,導致最後的結果,而這結果
當然由全部的群體承擔。這裡更凸顯主管雪霸的長官失能,嚴重失能.....
6.今天的新聞,各個山岳管理處(國家公園)的豐功偉業就是:我們勸退了多少的登山隊伍
?勸退了多少個登山客?這樣就算業績的話,要我支持你們爽領18%,實在是看不下去,
怎不帶頭與你們作對呢?
7.真的,我想大多數的登山客也好,台灣人也好,都能容忍當官的,可以行使一些潛規則
吧?只要不離譜,我們真的可以睜閉一隻眼,真的! 但是,也請行行好,當我們有需要時
,是不是就你職務之便,也順便幫幫我們呢?
作者: 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   2017-07-30 08:23:00
台灣登山客不是本來都認為全世界都欠他們的嗎?看李男被救時的嘴臉就知道了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7-07-30 08:23:00
即便警察接到載狗官的任務,還是跟幫助你們無關都知道有舊疾,是硬要上山還是沒做準備?
作者: 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   2017-07-30 08:25:00
山岳管理早什麼時候有18%了,少的你給?每天在荒郊野外上班,颱風天還要陪你們刁民
作者: gavinwolf (阿土)   2017-07-30 08:33:00
推文令人心寒 即使過程中沒有人有錯 一切都是照規定來但就有些人永遠不願意去檢討規定的合理性 然後說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07-30 08:40:00
不必跟推文那個專門來本板討戰、等著進水桶的認真。
作者: laserjet (HI)   2017-07-30 08:49:00
隊員情況不好 真的不便行走就應該報案求救 而不是搭不到便車下山po文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7-07-30 08:50:00
志工說的沒錯這擺明就不在他們的職務範圍內,也沒有權力插手這件事,更沒有義務聽你抱怨對警察的不滿,你對警察不滿為什麼不直接向他們單位投訴呢?另外隊友舊傷復發,如果嚴重到無法繼續行走當然要趕快報警請求協助,又為什麼你們決定不報警強迫他撐完呢?
作者: jplo (jp)   2017-07-30 09:06:00
聽起來好像警察讓你們搭便車,就可以合理化他們的特權行為。隊員真的不行的話就報案求救吧!
作者: Peo0913 (路遙知馬力)   2017-07-30 09:26:00
兩方都有問題:警察部分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登山客照規定來就報案求助吧,還是會有救難隊員會上來協助的,給你搭便車也並不符合程序。
作者: frice (Frice)   2017-07-30 09:39:00
搭便車為什麼不符合程序?
作者: laserjet (HI)   2017-07-30 09:44:00
為什麼問為何不符程序 !? 業務有包含搭便車!?所以到底是有危險需要救助 還是只是看到車子想搭被拒絕
作者: banboy (bb)   2017-07-30 09:58:00
讓一個上車,是不是又要抱怨不好人做到底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7-07-30 10:03:00
慣登山客?
作者: Jyery (文帝)   2017-07-30 10:44:00
慣登山客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7-07-30 10:49:00
現在又要多一個計程車的服務嗎?
作者: an03956 (N/N)   2017-07-30 11:45:00
載你是應該的嗎?台灣真的不缺x客
作者: triplee (none)   2017-07-30 12:30:00
原文也說有兩個選項 引爆點不是不肯讓你上車 而是連協助也不願意
作者: frice (Frice)   2017-07-30 12:52:00
業務如果沒有包含搭便車 就不可能會有程序問題啊
作者: tissotlove (おいしいおさけ)   2017-07-30 12:55:00
有傷要量力而為,山永遠都在。越級打怪徒增煩惱。
作者: an03956 (N/N)   2017-07-30 12:58:00
就沒空位給坐了。難不成要為腿傷的派專車接?還是坐車頂
作者: clv (慢慢習慣成為大叔)   2017-07-30 13:56:00
沒空位是要叫警察下來走路嗎
作者: tibet1973 (tibet1973)   2017-07-30 14:37:00
一碼歸一碼,分開討論才不致模糊焦點
作者: willy9876543 (susu)   2017-07-30 14:42:00
認真看了幾遍 還是不懂為什麼這麼玻璃心耶......
作者: pajo168 (法律的路好長~)   2017-07-30 14:50:00
警車出動都要紀錄~你的「順便」不代表警察也可以~
作者: howenchong (Ho)   2017-07-30 19:54:00
可以打電話求援吧?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7-07-30 20:44:00
可能沒手機訊號,大鹿林道不是整路可以打電話
作者: Beijingman ( )   2017-07-30 20:48:00
112打的通嗎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7-07-30 20:58:00
各家電信都沒訊號的時候,打什麼都不會通9.8k 東支線叉路口 中華電信是沒訊號的,要再踢出去一段路才有訊號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7-07-30 22:05:00
都遇到警察了 還要打電話報案才算數 不就還好不是剩最後一口氣 不然那最後一口氣也活活被氣死
作者: mimicy   2017-07-31 15:40:00
純噓你的內文的18% 搞清楚再扯進來,不要跟著起舞
作者: cairns (萬念皆因貪而起)   2017-07-31 15:56:00
公務員快要有18%了拉,自行提撥提高至18%羨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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