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桃園機場、香港機場與九龍物品

作者: fatcats (心靈律動^^囉 :))   2014-06-30 15:53:15
我7/9會到香港,住的地方包含尖沙嘴,佐敦,荃灣西這三個地鐵站
會去的地點像是金鐘、中環都還在安排中,如有指定地點或店家請跟我說在哪裡喔
謝謝
代買物品:7/9出國-7/14回國
桃園機場、香港機場免稅品,香港九龍販售之物品
購入來源:託買者指定之實體店面或其分店
購入價格:託買者指定之實體店面價格 (託買可選擇5%價格波動內直接購買)
代買費用:桃園機場免稅店免代買費
香港機場免稅店代買費8%,
香港當地物品,港幣200以下10%,港幣200以上8%,
單項物品計算個別費用,加總之代買費最低收台幣100元(事後還要郵寄或面交)
郵寄費用原則上會根據用郵局便利箱數量,實支實付
匯率以港幣1元:台幣4元計算,不另加收刷卡手續費
如未買到,不收取代買費,已收之訂金全額退還(跨行則扣除15元手續費)
如買到後七月底前未付尾款,訂金將用作商品轉售之折扣用途與代買費
尾款可使用郵局之貨到付款功能,除基本郵資外,還有匯費30以及
貨到付款(含報值)郵局另外收費(不超過5000基本上都是30元)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half/1224229146307.htm
如用一個70元便利箱寄要貨到收款3000元的物品
=> 70+30+30=130(郵資+報值3000+或到付款服務)
截止日期:7/5截止
付款方式:提供台灣銀行或郵局帳號
請於7/6前轉帳一成五訂金,訂單方成立
運費/面交時地:永和,中和,公館可面交,其餘地點郵局便利箱為主
注意事項:
1.收到完整單後給line,在國外時我會有網路
2.7/6前轉帳一成五訂金,訂單方成立
3.如買到後七月底前未付尾款,視為惡意違約,訂金沒收
訂金將用作商品轉售之降價用途與代買費
4.可使用郵局貨到付款服務,但相關費用需託買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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