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板規三的條文之討論

作者: racksold (廣東四大狀師-舉人方唐鏡)   2019-05-10 11:56:40
現行板規是這樣
3. 禁止對板友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鬧板等行為
違反板規3類型的文章,板主得以刪文及水桶14天,重複違規者板主得以加倍處分
違規達到三次以上的使用者(含分身ID犯案紀錄),板主可以處以一年以上、最重永久水桶
可以看到
並沒有對發文者或是推文者做出區別
也就是說只要踩到這條
一視同仁都是14天
作者: sharonlu0303 (珍珠奶茶不加珍珠)   2019-05-10 12:19:0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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