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要去做筆錄嗎?

作者: AmazingKuo (天才小弘偉)   2016-10-02 13:29:26
各位版友好,小的我最近在ptt上收了一台pha-3,是以面交的形式交易的,當時他再文章
描述的是配件全部都在,機身少用如新,回去之後我發現,,東西是正常的沒有錯,但配
件有少,少了一條對綠線及兩條矽膠繩,而且機上上還有不少的傷痕,甚至還有濃濃的煙
味,我跟對方要求我要退款,對方卻完全不回信,估計也不想回了,我還跟他說退12000
就好(跟他買13000)請問這樣可以去報案嗎?但因本人還是學生沒這麼多時間,考慮到可
能要去很多次實在是不想這麼做,請板友們給些建議吧
ID: cunaricull
作者: darksman (yuan929)   2016-10-02 13:32:00
當初怎麼面交的?怎麼會成交呢?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3:40:00
照道理是他要不好意思,如果有明顯傷痕還敢說少用如新的話查了一下找不到相關的文章…應該不是這裡買的吧
作者: devilhades (菲特)   2016-10-02 13:46:00
這種是走民事訴訟,只是不見得划得來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3:47:00
那跟板主說水桶吧,照道理是連價錢都不能改的怎麼能刪呢剛好這樣不用講也知道是誰賣的了這種東西就是比誰比較怕麻煩…......只能說你準,本來交易規定就是要減少這種情況發生…
作者: cumore (cucu)   2016-10-02 14:03:00
交易是面交,感覺在法院你不會很有利誒(個人覺得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4:03:00
所以說這種東西就是比誰怕麻煩…如果對方比你還怕麻煩就可能直接和解…。看要不要當繳一次學費吧…。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6-10-02 14:09:00
先問消保還是詐騙專線(!
作者: lll156k1529 (吃雞腿)   2016-10-02 14:09:00
面交還搞成這樣就是你的問題 不過你可以公布ID讓大家小心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4:11:00
老實說不論有利與否,要告以麻煩來說肯定是上班族比較麻煩…怎麼會沒有,我上次買耳機還是在回程的時候才發現問題回絕的。還好對方人不錯打完手機回到原地點給我退。後來才知道是一場小誤會…。
作者: supersissy (銀牌殺手)   2016-10-02 14:15:00
學生時間多,上班族時間是公司的QQ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4:16:00
但如同c大所說,這是面交,樓主這方面會比較不利…。這個板的常客都不會奧啦,單純的沒有注意到而已你跟學校請公假處理案件跟上班族代價是完全不同的KERKER這好像不能請公假?不管請什麼假都一樣就是。不過它依然是你的時間成本…。
作者: betahalien (中年大叔)   2016-10-02 14:24:00
都已經面交了,不滿意當時就該講了不過提告也是手段之一,我覺得你現在只能告下去逼對方回應了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6-10-02 14:29:00
不要把自己的惰性推給沒時間,你都有時間在PTT發文了
作者: betahalien (中年大叔)   2016-10-02 14:29:00
不小心總是要付點代價的,看你是要認賠這ㄧ萬三還是被家人痛罵,我的個性是一定告啦,非常有效
作者: n7555235 (假文青)   2016-10-02 14:31:00
這種當然要追究阿!!
作者: smik (xx)   2016-10-02 14:31:00
做啊,又不是你做了就一定會告對方 一般都是逼對方出面想辦法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4:31:00
其實在這邊說不想報案就等於跟賣家掀底牌了...
作者: smik (xx)   2016-10-02 14:32:00
合解.你什麼都不做就當送他囉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0-02 14:32:00
學費就是指在這裡買賣要找合規定的賣家,和面交不合敘述是可以當面拒絕的(不然面交幹嘛?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6-10-02 14:35:00
通常我對高中生的sence不是很要求,但是這種把自己講的很忙所以放棄自己權益但是又在意的要死的心態很不可取
作者: smik (xx)   2016-10-02 14:35:00
今天就要去了 拖越久越麻煩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4:43:00
理由伯
作者: dante12315 (泰山劉德華)   2016-10-02 14:44:00
還好我沒去買 還真的是騙錢 不過也太傻都面交了 沒清點清楚就付錢 事後再來抱怨早就來不及了 還不如一開始直接用郵寄 這面交完全沒意義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6-10-02 14:45:00
你要道歉的對象是給你那13K的父母,法律是保護懂的用的人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4:45:00
就算告上法院他頂多補你對錄和矽膠繩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6-10-02 14:45:00
你這樣只是爽到對方而已 讓對方更稱心如意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4:46:00
而且你要怎麼舉證對錄和矽膠繩他沒給你?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6-10-02 14:51:00
如果沒有承認的對話紀錄,頂多也是和解拉不過應該都比放著認賠來的有希望
作者: w520670 (歐德王)   2016-10-02 14:55:00
網路上一堆賣二手的東西都快用爛了還跟你說九成新
作者: rugger5566 (Lady)   2016-10-02 15:03:00
先存證信函吧,告不告慢慢來,不過面交基本很難退貨,除非是內部損傷無法察覺...外觀、菸味、少配件等等面交就要確認,看他願不願意和解了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6-10-02 15:06:00
你能證明面交的時候他配件沒給你嗎?沒有就不用告了。
作者: Popple (還有很多想作的事)   2016-10-02 15:07:00
看這篇吧: http://tinyurl.com/zvx3u27如果是面交, 當場他有跟你說是少配件, 外觀有瑕疵你也知道看起來是不用告了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16-10-02 15:09:00
如果要上法院,學生絕對是最有時間的(而且時間成本最小),我知道高中生也很忙,但跟上班足比起來真的不算啥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5:10:00
所以交易文的規範多少也是擋掉這種問題
作者: lonelyheaven (哪裡有2K4白灰藍?)   2016-10-02 15:13:00
對方跑法院比較麻煩,兩者時間成本不一樣。學生的時間不值錢,上班族請假就沒薪水
作者: inspire0201 (鮪魚肚的貓)   2016-10-02 15:13:00
同意面交確實同意交易,但見面檢查物品完整是對的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16-10-02 15:14:00
但老實說 面交當下若覺得有問題 就應馬上取消這筆交易,可以直接說產品根本與敘述不符,或是不好意思說,也可以隨便掰說你看錯金額,錢帶不夠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5:15:00
看看檢察官想不想理你。加油不好意思拒絕。鄉愿的意思?
作者: inspire0201 (鮪魚肚的貓)   2016-10-02 15:16:00
他要是面交時內含物不符,當下發現就契約不成立吧
作者: s83106 (KUMA)   2016-10-02 15:18:00
面交你也同意了 簡單來說銀貨兩訖 你站不住腳的
作者: aka (haha)   2016-10-02 15:22:00
你面交的時候就要確認...二手物品經你確認後買回家,才說東西有問題想要退貨...人家可以推說是你帶回家自己弄成這樣的...
作者: alanhwung (Alan)   2016-10-02 15:32:00
刑事詐欺要件不符 民事做筆錄我不太懂意義在哪裡。郵局存證信函寄過去對方要是是非以經營網路銷售營利者 郵寄你也不會比較好到哪裡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5:35:00
民事筆錄警察會很幹就是。去跑看看再來回報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6-10-02 16:10:00
認賠再賣掉也不會虧這麼多學費啦
作者: FantasyArc (D調梵仔)   2016-10-02 17:04:00
以後面交看仔細吧 不要就直接拒絕 不要勉強買了..
作者: x36023x36023 (xx)   2016-10-02 17:23:00
作者: s4272 (被擊沉了...)   2016-10-02 17:25:00
少的附件你願意花時間要回來就提告,本體你都面交了應該沒有爭議吧
作者: Wacamado   2016-10-02 17:38:00
你怎麼舉證刮痕是誰照成的
作者: rugger5566 (Lady)   2016-10-02 17:47:00
這案件基本警察不太願意接,你做筆錄前起碼會在那裡坐個1、2小時的,警察就是這麼忙,他們不是有心想吃案,而是業務真的太多...
作者: baby10500 (apple)   2016-10-02 17:48:00
面交不打槍 面交看過 收了才在哪邊哭霸東西有問題
作者: rugger5566 (Lady)   2016-10-02 17:48:00
存證信函是嚇嚇人的,告訴對方你現在很火,要不要走法律程序再說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0-02 18:17:00
你面交沒點清楚 回去後才說少那你就要負舉證責任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18:31:00
這不是來了嗎。這種要求我從沒聽過
作者: baby10500 (apple)   2016-10-02 18:46:00
先噓個
作者: chiangwei   2016-10-02 18:48:00
射後不理有問題,面交不驗貨也有問題~
作者: pussycat2009 (我不是女的)   2016-10-02 18:52:00
面交完你就輸一半了,認栽吧
作者: momo2577 (MOMO)   2016-10-02 18:54:00
面交不行就直接拒絕呀,不然你面交個屁?自己不搞清楚就拿回家,之後才在那邊靠北,你第一次買東西?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0-02 18:56:00
理由真多.....
作者: ian1009 (妻子和小孩是我的全部)   2016-10-02 18:56:00
我反而覺得學生很可怕。面交完還有這種文章出現,真的...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0-02 18:58:00
推樓上 都「當面」給你看給你摸給你檢查了 事後回馬槍
作者: ian1009 (妻子和小孩是我的全部)   2016-10-02 18:58:00
不喜歡就賣個5000應該會有人要,別13k學費什麼的。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0-02 18:59:00
說你產品爛 缺配件的 那請問面交時在幹麻?
作者: lll156k1529 (吃雞腿)   2016-10-02 19:03:00
你以後還是多存點錢買新品比較好
作者: Kowdan (尻蛋)   2016-10-02 19:11:00
不是去面交了?
作者: altria27 (altria27)   2016-10-02 19:12:00
為啥我會想噓...如果不缺錢就買新的啊
作者: jackal998 (Mr.Half)   2016-10-02 19:14:00
學生再忙就是考試讀書,人生是你的,什麼經驗都不想學,什麼都是別人的錯我沒時間,那上來ptt討罵?到底有沒有主見?懂不懂是非對錯?
作者: alanhwung (Alan)   2016-10-02 19:49:00
噓 存證信函本身只是個催告沒錯 但對方的回信是很重要的攻防方法
作者: forgetfly (上帝救救我)   2016-10-02 19:54:00
是我就去告了啦,管你那麼多
作者: MilkTea0509 (奶茶)   2016-10-02 20:05:00
你是面交,而且買二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東西也可以用,你就算告會贏機率也不高
作者: lll156k1529 (吃雞腿)   2016-10-02 20:27:00
上面說會告的有87%都不會
作者: iWRZ (NE~_~RO)   2016-10-02 20:33:00
銀貨兩訖 想告也告不贏 別想了
作者: sss910278 (daniel88)   2016-10-02 20:35:00
面交都過了還在這邊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6-10-02 20:58:00
面交沒檢查怪誰
作者: TaiwanisChin (台灣就是中國)   2016-10-02 21:01:00
算了吧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0-02 21:13:00
鬧你的啦。得失心這麼重幹嘛。出社會更累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0-02 21:27:00
噓你單純就是看你在那自以為忙而已你的解釋很重要? 這麼忙的話就好好去唸書 來這回啥文?文中一直在那要人家好歹回你個信 請問回信要幹麻? 你忙人家就不忙?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16-10-02 21:41:00
這裡大部分的人都出社會了吧…大家都經歷過高中 以人生來看 高中真的不算忙=_=
作者: kirafreedom (K.F.)   2016-10-02 22:07:00
高中就有辦法花13K買音響.........@@
作者: maoding (毛丁)   2016-10-02 22:22:00
花錢買學費吧,都面交了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愛傅紅雪這變態)   2016-10-02 22:29:00
都面交了卻在意有傷,到底怎麼檢查的?
作者: www54500 (夏恩)   2016-10-02 22:34:00
認真回, 面交就是要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你去面交卻還有這
作者: A130969933 (Ryo)   2016-10-02 22:35:00
都面交了...... 還這樣 記得下去多注意啊
作者: www54500 (夏恩)   2016-10-02 22:35:00
些問題, 你也有很大的責任 現在可以試試用交易品與文章不符來試著告告看了...
作者: MilkTea0509 (奶茶)   2016-10-02 23:29:00
13k當繳學費,以後你買二手的東西,譬如車子或房子,你就會知道要注意,不然損失是13k的好幾倍,這樣看來13k算很便宜了啦
作者: archangel (小林老闆)   2016-10-02 23:40:00
13K很多耶
作者: altria27 (altria27)   2016-10-03 01:32:00
噓 只是因為我想要噓..不缺錢買新的是建議..
作者: a5980810 (bandog)   2016-10-03 02:04:00
買個經驗?好像你是受害者一樣消保法規定只要當面收貨買貨,也確認完畢,你是沒資格事後反悔退貨的,這跟網路買貨是不一樣的喔你現在都是事後諸葛,有人強迫你收貨付錢逆?只而且事先你也知道買的是二手貨你說他有承認少東西,但是你知道後也當面付款了啊,這樣也不符合消保法的應告知而未告知
作者: klub (shipwreck)   2016-10-03 02:12:00
面交就是給你驗貨的 不爽不要或殺價都是你的權利
作者: a5980810 (bandog)   2016-10-03 02:14:00
你給我的感覺就是都怪別人,自己無責任面交只有一個狀況能退貨,就是應告知未告知瑕疵,然後你回家才發現,可是你很可笑的是你發現對方隱瞞,對方也承認後你還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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