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交易] 售 Philips shp9500 全省可郵寄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4-25 04:00:13
PTT的站規規定禁止任何的營利行為
基本上是構築在兩個條約上,分別是BBS站公約跟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所謂的營利性質廣義來解釋應該是透過進貨出貨,以經營的方式來賺取利潤為目的
簡單來說就是會被課稅
而二手拍賣不管是全新的或是使用過的想脫手,都不再課稅的範圍之內
或許會有人質疑會有購買特價品然後轉手賺差價的行為
但是如果要去琢磨每個使用者的發文意圖,講明白一點那是不可能的事
這也是為什麼PTT至今仍存在代買、網購這些灰色地帶的板
與其說禁止營利行為是PTT的規定,不如說它是PTT的精神更為恰當
以現今法治國家來說都是無罪推定原則
雖然站方給予板主群很大的權限去管理板面
但我相信羅兄跟我都不會以有預設立場的角度,去懷疑每一個板友發文的背後意義
當然你隨著你的價差越誇張,板主群就會越對你的文章加以關心
基於以上幾點
不管是這篇文的原文,還是已往有爭議的交易文章
只要您能來信提出明確證據證明對方有營利行為
我會很感激,並樂於執行板規
以上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4:28:00
若購入物品再賣出給不特定對象是應該被嚴格檢視其動機才對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15-04-25 07:31:00
好歹編個理由讓版主好作人吧 贈品禮物用不到 郵差寄錯網購寄錯送你之類的 反正價格不對 自然就會被發現然後就可以滾蛋了
作者: caspar0312 (caspar0312)   2015-04-25 08:53:00
真的,為了ㄧ百元在那邊,講大道理,為什麼就別乾脆別賣呢!整個有事!
作者: hydeless (海德)   2015-04-25 10:48:00
有夠魯
作者: chs62106210 (spongechen)   2015-04-25 11:23:00
營利就營利在那邊委屈只有賺100多沒有賺很多真的很有事....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12:13:00
辛苦啦
作者: kenyon0619 (Kenyon)   2015-04-25 13:00:00
怎麼我覺得價格不合理就不要理他就好= =賣貴自然沒人要買吧
作者: Tuvalu (吐瓦魯)   2015-04-25 13:05:00
推樓上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4-25 13:26:00
翻譯 我買的不能不夠便宜 我賺的不能不多 叭叭不過也有人入手是在高點 像之前聲海on ear 愈跳水愈誇張 結果剛出就買的脫不了手然後每出歷史低價就有人視為理所當然其實不如正視討論為此板的主軸 將交易文限制為一個月一篇9500買這麼多 一個人耳朵有這麼多嗎然後推文中限制不能偷渡交易 這樣洗文章也會減少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4-25 13:37:00
我也認為會買的自然有人會買 限制交易文區段時間即可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4-25 13:38:00
本板每十篇文中 大概有五篇是買賣==其實板規參考隔壁板就好了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15-04-25 13:42:00
有便宜好物造福版友也不錯 版友都很強的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13:42:00
沒那麼多啦,大概3:1(也差不了多少了)本來就不能偷渡啊…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4-25 13:43:00
本bbs站禁止營利行為 呼籲耳機愛好者發揮大愛精神將耳機無私捐出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15-04-25 15:03:00
販賣的管道那麼多,耳機版純討論耳機或分享情報就好了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5-04-25 15:08:00
我偷渡個推文: amazon現在特價變成nt.64.99, 不賣臺灣了XD睡覺前ua69.99賣臺灣,起床後就變樣了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5-04-25 15:59:00
不然就限定哪天才能PO交易文? 像是一週兩天之類的?這樣管板會不會比較方便?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4-28 15:44:00
我覺得可以參考海關,用數量限制,不要太大量,就不會被認為是要營利,少少一兩隻視為轉讓,加人事跟時間成本貴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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