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T17 18案土地爭議 新壽:以北市府說法為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5-11-18 16:35:11
※ 引述 《oftheday》 之銘言:
: 但知情人士透露,新壽仍認為T17、18最終應由輝達(NVIDIA)使用,畢竟地上權交回市
: 府後不應被改作他用,否則對新壽並不公平。
: 不過據了解,市府並未完全否定新壽的立場,因而加速與輝達接觸,本周已安排輝達不動
: 產副總裁拜會市長蔣萬安,並將由輝達送交投資意向書,以確認其進駐意願,並看是否能
: 取得新壽董事會認同。
新壽解約的條件,
如果附註未來只能由NV使用,
聽起來蠻合理的。
但我是好奇北市府的做事方式,
不是說錢都談好了?
不就是把該給的錢給一給,雙方簽文件解約?
怎麼還會需要用NV的投資意向書,
取得新壽董事會的認同?
正常來說解約後就不關新壽的事了,
NV有缺新壽的認同嗎?
這是什麼奇妙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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