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歐洲)
2025-11-03 06:54:58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730552
2.新聞來源︰ 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淪詐團車手 狂領242次現金 3越籍移工 最重要關12年2月
4.完整新聞內容︰
越南籍失聯移工丁光多、潘青迭、蘇友化,今年五月被詐欺集團高薪聘僱當車手,短短一
個多月騎著機車狂跑彰化縣各便利商店,於提款機狂領二四二次、得款四二〇萬元,共六
十九人受害,包括廿多名急著加入「約砲網站會員」、「交友俱樂部」的男性被害人,彰
化地方法院以六十九罪論處,判處首惡的車手頭丁男卅九年六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十二年
二月徒刑,量刑之重,已接近殺人或販毒重罪。
得款四二〇萬元 共六十九人受害
共犯潘男則判處四十四年徒刑,合併應執行八年,蘇男則判刑十一年,應執行二年,法院
並宣告查扣潘男身上的五十一萬餘元贓款(含七萬元來不及匯款回越南的犯罪所得),以
及丁男已匯回越南的報酬十二萬元,蘇男則宣稱尚未領到錢就被抓,三人於刑期執行完畢
驅逐出境。
車手頭刑期 接近殺人或販毒重罪
判決書指出,丁男先當車手,另二人加入後,他升官當車手頭,三人從今年五月二日至六
月十二日,騎機車輪流「出勤」,跑遍彰化縣花壇等六鄉鎮,機動力相當強,例如丁男五
月十日傍晚在竹塘一家便利商店,二分鐘領款五萬餘元,不到一小時又到埤頭鄉便利商店
,一分鐘領走三萬餘元,二小時後現身溪州鄉某便利商店,三分鐘領走六萬餘元。
受害人匯款動機不一,包括投資虛擬貨幣、網路購物,有趣的是,有廿多名男性受害人,
是匯款五千元至十萬元不等,加入交友群組、「約砲網站會員」或「交友俱樂部」。
5.附註、心得、想法︰
不知道下這樣的結論是說判刑判得夠重了,還是凸顯我們殺人罪判的夠輕?
真的是搞不明白了
逃逸外勞在台灣當車手騙台灣人,不判重一點怎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