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抓到的網軍公關公司
應該跟民進黨很熟
畢竟在三立當過製作人
也幫党服務過業務
手下有七千多網軍帳號
喜歡裝成「智障小草」反串
我好奇 既然人抓到了 公司也搜索了
是不是應該公布該公司接案記錄
「誰委託」、「委託內容」、「金額金流」
這三項
只要任何一項涉及
「社維法」、「公然侮辱」、「國安法」
都能夠炸彈開花
我是不相信這種能自甘成為詐騙集團的網軍
私底下的活都是乾淨合法的啦!
綠粉你們說是不是,
這個假裝智障小草讓你們浪費時間去嘲笑的「愛台永動機」
是不是該嚴懲,絕不能呼呼過去!
不然只是顯得過去自己很可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