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裡的1500先排除不討論
因為如果被證實有的話也是算成貪污金額
那其他的部分呢?
王令麟500、謝國樑200、陳盈助300等等
都已經證明給錢的人有給、收錢的人有收
檢察官是認定這些錢是要捐給民眾黨的
因此這些錢就是政治獻金
可是被柯文哲私吞了
所以起訴柯侵占政治獻金
那柯文哲這邊
好像也不承認是政治獻金、也不說是單純贈與
那到底這些錢是什麼東西?
就是打個迷糊仗
https://i.imgur.com/cgtTsdV.jpeg
而梁秀菊已經說這些錢沒有入民眾黨帳戶
所以柯文哲如果承認這些錢是政治獻金
卻沒進民眾黨戶頭
那就是坐實侵占政治獻金的犯行
貌似此路不通了
所以看來只剩凹成單純贈與一途
把這些給錢的人說成是一群白癡的有錢人
喜歡送錢給柯文哲花
了不起補個贈與稅嘛…
雖然很扯
即使法官真的信了這個說法
讓柯文哲在侵占政治獻金這部分無罪
那照柯文哲這種標準
政治人物沒事無償收個幾百萬只是剛好而已
沒什麼大不了的
幹也太爽了吧
你給過?
喔對了
小草不用跳針民進黨也是怎樣的…
首先你找不到有民進黨的人沒事無償收別人幾百萬的證據
要嘛都是直接貪污進去關的
這種收幾百萬贈與當正常的說法
從沒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