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進黨擋「兒虐致死加重刑期」??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5-07-18 11:38:56
※ 引述《kmter5566 (giveme500)》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tCDTAsI.jpeg
: 雖然最後沒用的51席沒擋成功
: 但是為啥民進黨要反對
: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
: 是民進黨心疼犯人
: 怕犯人做太久的牢嗎
: 青鳥能不能解釋一下
你在刑法上看到OO致死,表示OO是主要犯行,致死是OO之後導致的結果
比如過失致死、傷害致死等,刑度通常會比殺人罪要輕
因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普遍被視為最嚴重的犯罪
但檢查官起訴或法院判決時使用的法條是OO致死或殺人,會斟酌嫌犯犯行等各項證據
來判斷其罪行是否有殺人的故意
https://www.tpp.org.tw/newsdetail/4081
結果民眾堂提的法案是:對未滿七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就是
15-20年;若是以凌虐方式殺人的話,更可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故意殺未滿七歲兒童,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凌虐致死處死刑或無期
非故意致死比殺人罪還要重,那以後相關犯罪的辯護,是不是直接往故意殺人導向就好?
以後兒虐犯如果把小孩弄到重傷,會不會為了求比較輕的刑期,直接一刀下去再自首?
(但這要適用凌虐致死還是殺人,如上所述檢察官跟法官會視犯行而定)
為了嚇阻犯罪,結果可能造成受虐兒失去求生的機會,這樣的修法是好,還是不好?
更新:看來這題就是今天壯世代KP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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