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6-13 11:52:21連著「延長會期」的提案一起講吧: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民眾黨主席 黃國昌
: 在臉書上興奮表示
: 他所提出 有關「廢除監察院」的憲法修正草案
: 已經跨越29位立法委員的連署門檻
: 他正式提報院會送案
: 並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 盡快召開修憲委員會
: 違憲達人 要修憲了 各位青鳥怕不怕?
問題是必須透過公投表決
難道以當下的民意來看,大多數會同意「廢除」監察院嗎?
信心難道自認爆棚了,所以才有這般勇氣提出?
目前不知道是否有針對這議題的民調
但以現階段來看,暫時不能說黃國昌是什麼「違憲達人」,而是純想從制度面上作改革,
方式即是「從架構上為減縮」
可是要嚴正懷疑的在於,有無能力掙得支持?
什麼都做不好的話,還是算了吧...
※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銘言:
: threads上看到的,
: 之前延到7/31還不夠,
: 今天黃國昌提案立院會期要延到8/31。
: https://i.imgur.com/jTyCfCk.jpeg
: https://i.imgur.com/ZiHrBmE.jpeg
(下略)
先說會期部分:
排在「大法官任命案」之後,大概是不希望被民進黨黨團罵「違背自己制定的法律」(參
照等著審理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但如果中選會將罷免投票排在七月卅一日之前(雖說機率可能不高),難道到時國民黨立
委還有精力應付?
再談其他部分:
不曉得各位是否有留意到,圖中還有一個「建議立法院就『死刑一致決』公投被否決一事
提起行政訴訟」提案
這方面國民黨、民眾黨到現在還不打算死心喔?
而且代表性、話語權也是一個問題(白話一點,既然沒有任何一方取得過半席次,到底要
用什麼名義「發難」?)
如果行政法院或受理訴願的機關比照憲法法庭,提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打臉,
到時他們能怎麼辦呢?
且到時被「法律人」指稱「意圖『多數暴力』」的話,只會更下不了台(只是他們也不怎
麼會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