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072143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館長稱「中國沒禁翻牆」 小粉紅崩潰急喊:別把我們賣了!
4.完整新聞內容︰
網紅「館長」陳之漢聲昨(10日)前往中國計展開6天直播行,但他在出發前脫口稱「中
國不禁止翻牆,只是需要多付VPN(虛擬私人網路)的費用」,引發各界吐槽,更有不少
人翻出中國法律明文規定「翻牆違法」打臉。不僅如此,原先熱烈歡迎館長的大批小粉紅
,被其不實言論嚇得秒轉立場譴責。
據了解,館長昨在桃園機場搭機出境前,接受多家媒體聯訪,除了再次強調自己一到中國
,就會全程開直播,來證明「沒人給我錢,沒有官員會把我押走」,並分享中國的真實狀
況打臉民進黨,甚至脫口稱,「根據我的了解,中國根本不禁止翻牆。長期以來台灣網路
都在說,他們禁止翻牆,他們只是要多付一個叫VPN的費用。」
此話一出,隨即引發眾人熱議。有網友以此在PTT發文提問,指出看不太懂館長的說法,
「用VPN才能上外網不是翻牆嗎?印象中祖國法規有規定不能翻牆,館長這個邏輯是?」
,其他網友則好心回應解釋,「官方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去中國就違法,公安
叔叔快去抓啊」、「因為他們默許VPN業者存在阿,花錢翻牆可以」。
不少透過翻牆方式,才看到館長在台受訪影片的中國小粉紅,被嚇得紛紛留言怒斥館長,
「你別把我們都賣了」、「瞎說什麼呢?等會真給你動真格了」、「平時只是不搭理,真
要管了一抓一個準」、「事實上是禁止的,但是看幹啥,選擇性管理」、「這人在說什麼
啊,我們根本看不到外網好不好,封殺了」、「這壞B揣著明白裝糊塗呢,故意把特許說
成普遍,他以為在這個話題上跳一跳是幫著鑿墻了」。
另外,根據中國國務院《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的第6條規定,「任何
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擅自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
機關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並可處人民幣1萬5000元(約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款,有
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5.附註、心得、想法︰
你真的是去拆台的吧 肉呆www
這種幾乎可說常識的東西你不知道???
唉 國台辦 肉呆說不違法耶
那中共為什麼要有這條法???
莫名其妙嘛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