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6-09 21:59:57※ 引述《datow1002 (Datow)》之銘言:
: 選罷法新法上路了
: 現在藍白重新起動罷免要附上身分證了
: 再也不用抄名單跟死亡連署了
: 看看藍白會怎麼串聯大家交身分證
: 拭目以待
其實不是「不用」,正確來講是「不能」
而且參與第一次罷免案之提議人還要等一年的冷卻期(Cooldown),才能重新提案,不能
直接加入第二次的提議行列
這是中選會在中選一字第0920014354號函中,同意之縣市選委會的說法:
「重新提出罷免案為獨立新案,與經拒絕受理之罷免案原不相繫屬,領銜人及提議人縱與
經拒絕受理之前案有部分重複之情形,惟既與「提議人名冊經戶籍機關查對不合規定或
公告閱覽經異議後刪除,致不足法定人數,而補提足額法定人數」之情形不同,自不會
受同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之限制,應重新依前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七十九條及其細則……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而觀察要提交身份證影本後的情況,大多都是在坐觀其變
尤其是「珍重再見」(即第二個規劃罷免陳玉珍立委的罷免團體),到現在為止還在募集
意向書,一個月多了還沒有下文
這已經可以看出新法施行後,諸多團體所繪面臨的瓶頸
是否有機會改回來,還得等到民進黨再取回超過半數的議席優勢後,才能再看下去
現在說什麼都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