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5-06-07 14:28:51我想到的有這些:
1.貪污
2.貪污不認罪外,還動用政黨媒體抹黑司法
3.論文抄襲
4.下班喝紅酒
5.家人經營詐騙集團
6.婚外情
7.公器私用
8.拿政治獻金給自己買房,還說「房子放我名下,監督更有力」
9.雙標
10.無縫接軌換黨籍
11.承10,還嗆退黨3年才換黨的前同事是他黨間諜
12.經濟犯
13.作為民代,動用立法權給自己擴張權力和福利
14.除雙標外,還和自己從前痛罵的對象親密無間
15.烏龍爆料
16.烏龍爆料外,還公開拒絕向自己抹黑的對象道歉
17.公開比中指等不雅動作
18.承17,還洋洋得意
19.造假
20.不單造假,還利用公務人員職權盜竊民眾個資造假
大致上就這些,大家覺得那些行為你最不能忍受?
還有其他想到的,也歡迎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