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067482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成案宣告不受查對時限規範 中選會6/20開會審定首波罷免案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全台大罷免邁向最後投票的第三階段,地方
選委會正在查對立委罷免案的二階連署,中選會將於本月20日召開例行
委員會,將審定首波罷免案。依罷免案送件日推算,除了張智倫、林德
福、林沛祥、馬文君、游顥等5案,其餘26件罷免案將於委員會前進入
補件程序,或於當天委員會宣告罷免成案。
根據「公職選罷法」第83條,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委、
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罷免應於「40天內」查對名冊。中選會
表示,中選會委員本月依例安排20日開會,又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
連署名冊查對期限也以6月中旬前後結束者居多,將於該日開會審定。
本報整理罷免團體二階送件日期,黃建賓、涂權吉5月1日送件、查對期
限為6月10日;傅崐萁、游顥5月2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1日;呂玉玲
5月3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2日;鄭正鈐、馬文君5月4日、查對期限
為6月13日;葉元之、牛煦庭、魯明哲、萬美玲、邱若華、江啟臣、廖
偉翔、黃健豪、羅廷瑋5月5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4日。
顏寬恒、楊瓊瓔、丁學忠罷免案5月6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5日;王
鴻薇、李彥秀、賴士葆、洪孟楷、廖先翔;林思銘5月8日送件、查對期
限6月17日;羅明才5月9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18日;張智倫、林德福5月
12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21日;基隆林沛祥5月23日送件、查對期限7月2
日。
換言之,除了張智倫、林德福、林沛祥,以及完成補件的馬文君、游顥
可能無法趕上本月委員會議審定,其餘皆可在此之前進入補件程序或成
案宣告。
本報詢問,中選會成案宣告是否不會受到查對期限的規範?中選會副主
委陳朝建受訪表示:「是的」,有關立委、市縣長、市縣議員等類公職
罷免案的正式宣告成案,依法由中選會宣告之;在正式宣告成案前,也
要確定罷免案投票日期,相關作業準備自須就適法性、可行性等各項因
素併同考量。
以南投縣議員陳玉玲罷免案為例,該案於4月14日完成二階送件,依「公
職選罷法」規定,縣市議員查對期限20天,因此地方選委會查對期限為
5月4日,中選會於查對期限後的12天、5月16日召開例行委員會會議完成
審定並宣布該罷免案成案。
5.附註、心得、想法︰
與一階通過的時候,陸陸續續宣布不一樣,
大概是二階連署有時效性,不能拖太久,被罷團拿來當藉口。
中選會二階要採取6月20日一次開獎,
也就是說,在6月20日前沒收到補件通知的,就是過了!
太刺激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