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Dd_rBP0oD6k?si=TM0cEYry7NP6BmLs
我很認真的看了法庭審理的相關新聞。
檢察官做的筆錄,有嚴重的缺失,還出言恐嚇。
什麼叫「你給我試試看」?這是流氓才會幹得事。
民進黨的人貪污,有明確的事證,都可以在外面趴趴走。被判刑的,還可以逃跑。
柯文哲的事情,沒有收賄的事證。
一個隨身碟,裡面的一個檔案,就說人家貪污!
這根「莫須有」,有什麼不同?
一個有正常理性的人,都不可能接受這種司法程序。
除了賴清德就是要柯文哲死外?
我真的想不到有其他的理由!
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是賴清德的肉便器,你想殺誰就可以隨意殺!
我是台灣人,我反對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