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910211 (我愛PTT)》之銘言:
: 花蓮連署書出現格式爭議
: 不管是自己偷跑,還是列印錯誤
: 這個很明顯就是偽造公文書吧?
: 一堆傻鳥還在靠北
: 「要去告發了沒啦?!」
: https://i.imgur.com/zktZngn.jpeg
: 這算是公訴罪是要告發啥小?
: 檢察官自己就可以直接偵辦了!
: 檢察官是還在睡膩?!
法盲!
偽造文書要成立,主要構成要件是有偽造/變造,同時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其中偽造是指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無中生有);變造則是指無權修改文書內容
卻擅自修改(把A變成B)。
損害依據司法實務的見解,當這個行為有可能造成損害,也就是只要讓一般人有誤會的可
能,就符合要件。
格式差了0.5公分,在公文書檔案轉換(如word 轉 pdf) 非常常見,有些還跨頁跨行字體
改變,但對文書內容與要傳達意思完全無涉,你們在造謠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