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mm (@@)
2025-02-13 15:58:32認真說先不上車
百貨公司又不是一般店家那麼明顯
執照、稅、消防那些平常都是重點關注對象
在百貨營業不可能省這個
政府平常資料都要查半天
怎麼突然就生出一個這麼合理的說法 合理讓中市府沒責任 嘻嘻
※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都發局長李正偉向盧秀燕市長說明時表示,新光三越11樓、12樓去年有公安申報合格,今
: 年4月要再申報,但是沒有收到這次12樓的裝修申請
: 沒申請就裝修?? 那業者當然要負全責阿
: 不然政府要每天去稽查嗎? 各位最好先想想
: 業者不誠實申報 搞出這種意外 我看賠償賠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