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5-02-02 18:35:54※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銘言:
: 不在籍投票聽起來很方便,
: 但問題是細節怎麼實作吧。
: 假設是市長+議員+里長的選舉,
: 要進行不在籍投票要先造冊,
: 一個里的里民也才多少人,
: 住在台北市某個A里,戶籍在雲林某個B里的選民,
: 正常來說搞不好只有一兩個而已,
: 票開出來,
: A里的票箱中,
: 統計出B里的市長、議員、里長票,
: 就等於幫那個人變相亮票,
: 違反不記名原則。
: 反過來說,
: 明明住在B里,硬要用不在籍申請去C里投票,
: 也可以變相亮票。
: 再加上有心要玩賄選的話,
: 這變化就多了。
: 如果還要推什麼通訊投票就更精彩了,
: 會有很多"熱心"的議員服務處,
: 擔心老人家不知道怎麼操作,
: 請老人家去服務處,有"志工"指導怎麼操作,
: 之類的。
老實說我覺得台灣選舉的投票率已經很高了
有在投的根本沒差這不在籍也會去投
沒在投的 弄這不在籍 最後也是變成變現的工具
要弄可以 像總統大選+立委選舉 你不在籍 就只給你投總統+政黨票 區域沒得投
市長+市議員 外縣市就別投了 同縣市跨區申請可以投市長 市議員跨區不給投
然後公投可以不在籍這樣
不然光技術性亮票問題就吵不完了 到時候違法違憲算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