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5-01-13 08:27:33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113000433-260114?chdtv
2.新聞來源︰
中時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衛福部准未成年做變性手術
4.完整新聞內容︰
為建置性平友善就醫環境,衛福部訂定「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其中針對未成
年的12至18歲兒少,若有性別適應困難,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可執行性別手術。但醫界認為
,醫學至今無法證明兒少何時才算發展成熟,實在太危險。婦女團體則質疑「小孩長大後
悔,醫生要負責嗎?」
衛福部去年底公告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其中為避免雙性或性別不明嬰兒與兒童
,過早接受非緊急和不可逆轉之性別手術,提出三原則,包括未滿12歲不宜執行,除經專
業團隊評估有癌化或生理機能障礙情形;12歲至未滿18歲有適應困難者,應經專業團隊評
估後為之;滿18歲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始得執行。
林口長庚醫院性別置換中心專責醫師胡瀞暄表示,過去歐美只要醫生寫封信說「足以進行
手術」就可以執行,但去年開始,愈來愈多人成年後有悔意。美國少女米洛14歲開始變性
、16歲做跨性別手術,23歲後悔不已,美國有不少州政府去年開始限縮青少年變性規定。
胡瀞暄表示,青春期的孩子對性別認同尚未釐清,若還沒成年就執行,要回復是非常困難
;現行法規規定20歲才能進行非必要美容手術,18到20歲則需法定代理人簽署,台灣性別
教育、性別醫療資源不若國外,在沒有配套下就要跟上國際標準,實在太危險。
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小兒科醫師蔡立平則質疑,以年齡畫分是否可執行手術,是太落伍
觀念,很多疾病會導致傾向男性或是女性化發展,例如男性罹患五甲位還原酵素缺乏,外
觀像女性,但確實是XY染色體,專業團隊應包括醫學遺傳專科醫師,協助病患做更好判斷
。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祕書長單信愛質疑,家長是兒童的監護人,萬一孩子手術後後悔
,難道醫師要負責?她痛批衛福部此舉是很大的疏失。
陽光酷兒中心副祕書長鍾安峻表示,有許多跨性別者即使18歲完成性別重置手術,仍苦於
成年之前的性別為人所知,外界很難理解跨性別者的心情,雖有人反悔,但也有更多成功
案例,法律應該要看到人。
計畫主持人、台北榮總泌尿部主任黃志賢表示,該指引廣泛參考歐美醫學會資料後,由精
神科、婦產科、泌尿科、小兒科、內科、家醫科專家組成諮詢委員會,性別領域專家召開
多次會議,請多元性別民眾審視草案,再經醫學及性別專家會議確認版本。
5.附註、心得、想法︰
隨文附上衛服部公告
https://dep.mohw.gov.tw/doma/cp-2708-45096-106.html
公告「衛生福利部未成年雙性人之醫療矯正手術共同性建議原則」
這算跟上某種潮流嗎?
不過我也在想
這件事是有多重要要提上進程呀?
但我對這些搞LGBT的人很反感
該怎說呢?
總覺得這些人只想要讓世界照它們的規則走的感覺
我朋友(但她是右派的)在美國
有次聊到這問題
說美國這件事(未成年可自行決定變性)搞得一堆後遺症
甚至有人出現心理問題
當然目前我們的規定跟美國不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