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IDis7 (個字)
2025-01-10 16:34:58有一說一
這律師的打法是對的
現在是羈押庭又不是一審
對對對 你們北檢講的都對
事證明確所以阿北可以出來了吧
上法庭攻防當然會有另一種說詞啊
除了槓精以外
有看過起訴書的應該都會覺得騎飛輪拿300萬很扯
阿北如果不認 那檢方就有理由再找其他證據繼續押
認了有可能可以出來
槓精就不看起訴書 當然無從辯護
只能一直跳針阿北不能拿錢嗎?不能是政治獻金嗎?不能贈與嗎?
看看這些說詞法院會不會給過...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幹我以為是假的
: 結果居然是這樣寫
: 「羈押是侵害人權之手段,請二審考量已有至少4個月之強制偵查
: ,本案如蒞庭檢察官所言,事證已經非常明確,就無再予羈押之原因與必要」
: 新聞都出來了
: 真假啊
: 這這這
: 這律師是黃國昌介紹的對吧
: 是怎樣
: 故意要害阿北是吧
: 怎麼會說檢方說的對
: 事證明確
: 這樣是在害阿北嗎?
: 好誇張啊
: 原來阿北的敵人就是狗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