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合約蓋我的印章 這印章我第一次看到

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5-01-07 07:50:46
阿北的律師是不是頭很痛
碰到這種委託人
可能阿北跟律師討論的時候,也一堆說我不知道
然後各種證據都指向他,他還是一直說我不知道
每個證人的證詞都咬死他,他還是我不知道
基於被告這種非常識的回答,依據被告的社經地位跟工作經驗
法官不會鳥你說我不知道,反而會認為你態度很差
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
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看看阿北中了幾個
法院在刑上應行審酌之事由,其他法律上甚且以明文規定得為加重或減輕其刑。
阿北你這麼屌,是不是不想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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