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歐陽娜娜這次過份了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24-10-14 17:17:58
是時後恢復刑法一百條了
這些內亂外患的,都抓去關比較快了
沒有法律的防線,很多人連最下限都穿透了
歐陽那那那篇文章真的就是突破下限的經典
在台灣被軍演逼宮的時候,還在那邊對政府落井下石
恢復刑法一百條 才有辦法制裁這些舔匪仔
※ 引述《jiunjie61 (Jiunjie)》之銘言:
: 相信大家應該很憤慨,目前因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暫時沒辦法治療這些人,是否可以請發表言論的本人,有骨氣一點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要怎麼說隨便你
: https://reurl.cc/7dANbb
: : 管好你女兒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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