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c917 (time will tell)
2024-06-06 09:26:55其實我不知道大家哪裡閱讀能力有問題啦
構成立法院迫害被質詢人有幾個條件
1. 是機密
2. 委員要迫害被質詢人
3. 院長要迫害被質詢人
這樣很明顯立法院不中立了
所以要尋求立法院外的協助,所以司法介入。上面三個條件失去任何一個都不會造成開罰。別忘了立委也是有藍有綠有白。不是沒有人可以互相制衡的。
假設立委沒有那麼不中立,哪這個過程也沒有問題了吧?
要求別人不能說謊但是沒有對應的武器,那就沒有約束力。我是不知道什麼人會有這種心態要人要有問出真相的義務,但是不給代議士權力啦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kunnsei: 如果你覺得是 主席覺得不是 那就給法院 高雄 06/05 23:44
: → kunnsei: 裁決 法院也覺得不是只有你覺得是 那請 高雄 06/05 23:44
: → kunnsei: 問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 其實我最不懂這個啦
: 為何要給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專業的來決定我要不要繳罰緩
: 為何不是法院宣判才來罰
: 把你所有事都交給法院處理不就好了啊
: 為何是要你先罰我才去法院打官司來說罰的有沒有道理啊
: 你決定錯誤的話這些錢跟時間決定的立委要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