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

作者: aa52189 (家裡蹲摩爾)   2024-05-25 09:28:00
小草這問題不錯啊
應該很多人都關心這問題
台灣現行訴訟法
證人還真的沒有請律師的權利
除非你身兼被告其他身分
單純作證的話的確不需要律師
這是台灣本來就有的規定
塔綠斑不爽可以請你們的立委修法
這次國會聽證調查權
民進黨的版本
也是不能請律師喔
藍白的版本的確是給出
比起一般訴訟程序更好的程序保障
民進黨的版本是不能請律師喔
阿肥再次強調
民進黨的版本連律師都不給你請喔
不用主席同意 因為根本沒這項權利
雖然我知道塔綠斑只是為反而反
整天抹黑造謠
但只要能澄清鄉民的疑慮
救一個是一個
阿肥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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