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

作者: vikk33 (陳V)   2024-05-22 10:09:05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26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
很明顯藍白已經達到這個點
還不趕快?
國民黨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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