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虹安涉貪開庭傳喚私聘助理 李忠庭稱「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4-05-15 14:51:59
1.新聞網址︰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7/125368
2.新聞來源︰太報
3.完整新聞標題:高虹安涉貪開庭傳喚私聘助理 李忠庭稱「付超過8萬」他只認收6萬
4.完整新聞內容︰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傳喚前助理「Z9」吳達偉、高虹安私聘助理「
特哥」蔡維庭作證。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曾證稱「特哥」辛苦開發LINE BOT及爬蟲程式,分
3次給他超過8萬元現金;但蔡維庭的說法卻有落差,他強調沒開發爬蟲軟體,而且只收到
6萬元,更自認和高辦「沒有聘僱關係」。檢察官認為他根本不是私聘助理,但高虹安反
駁,「他實質上是執行國會工作的助理,只是沒有這樣的認知。」
北院今天先傳喚吳達偉作證,吳達偉說,2020年2月他在高辦當了一個月助理,負責處理
媒體、社群及辦公室事務,當時常加班,他不太記得領到多少錢,大概就5萬元出頭。
高虹安委任律師問他說,檢方在偵查中問他幫高辦拿名片、文宣品有墊錢時,是否也會向
「公積金」請款?當時他為什麼會回答「跟公積金有關」的字眼?吳達偉強調,當時他只
是順著檢察官的話回答,他不知道款項的名目,所以才這樣回答。
檢方秀筆錄:國家的錢要繳回去是違法的行為
律師則當庭提示高辦帳房「小兔」在2020年3月12日和他對話,「Z9:您的帳戶應該有一
筆16918元入帳,委員說他欠你1萬元,所以,今天若您進來,我請奐宇算給您喔。」律師
問他,陳奐宇有拿1萬元給你嗎?吳達偉,他不太記得了,應該有吧。
律師再提示Z9於2020年8月6日寫給小兔的對話,「若回來的錢是流到辦公室支用,如辦公
室購買設備、所有助理吃飯,用於公務,應該沒問題,只要辦公室提的單據,提得出帳目
,清清楚楚就不會有問題。」律師請他解釋意思,吳達偉則說,「我的判斷是如此。」
檢察官則詢問吳達偉知不知道高辦的「零用金制度」?他表示,「我是看到媒體報導才知
道。」檢方秀出他在調查局的詢問筆錄說,「你說,沒人跟你講過要交錢到公積金帳戶,
你也說,如果是國家的錢又繳回是不對的,是違法的事,你這樣認為嗎?」
吳達偉立刻表示,「我沒有法律背景,會這麼說是基於相信媒體的報導,當時媒體說這是
違法的,我才會覺得這樣可能是違法的…媒體報導當然會影響認定,但到底有沒有違法,
這個要由法官判斷。」檢察官突然問他,「你知道高虹安欠你的1萬元也是從繳回的加班
費來的嗎?」吳達偉愣了一下表示他不知道,還一度回頭望向其他助理。
檢方表示,「吳達偉知道國家的錢要繳回去,是不對的、違法的行為。」辯方則駁斥,「
他是根據媒體報導,才會說是違法的。」
他寫LINE BOT只領6萬,自認不是助理
而下一棒接續作證的蔡維庭,則被高虹安視為私聘助理。
李忠庭之前到法院開庭時證稱,蔡維庭是高虹安在鴻海的屬下,高邀他來寫爬蟲程式和開
發LINE BOT,李忠庭也說,高辦有電腦問題都會找蔡維庭處理,蔡在後期還會幫忙做影片
剪接,由於高虹安認為花了蔡維庭很多時間,因此請他計算費用,李忠庭因此分3次給付
現金給蔡維庭。李忠庭聲稱,一次給了8萬,另外兩次各給幾千元到一萬元。
蔡維庭今天向法院表示,確實有協助高辦開發LINE BOT,但沒有處理爬蟲程式等工作,至
於影片剪輯,他也只幫忙剪了兩、三次而已,他就是把高虹安質詢時的冗餘文字剪掉,然
後上字幕。他說,當時離開鴻海正在找工作,也不是專門在幫高虹安,而自己沒有主動收
錢,李忠庭後來給他6萬元的「感謝金」。
蔡維庭也描述,自己其實只去過高辦一次,做了一天,確認系統是否有問題。他沒有開發
爬蟲系統,只是幫高虹安抓網路上的聲量,當時他抓「網路溫度計」的數值後做成表格給
高虹安參考。「以我的認知,這不是爬蟲系統,爬蟲會抓大量網站資料,但我做的表格只
是針對網路溫度計的偵測數據,和我認知的『爬蟲』程式有落差。」他說,在鴻海任職的
時候就開發出智慧輿情系統,這套系統是用來抓取網路上名人聲量,然後存到資料庫。
蔡維庭證稱,李忠庭付費的時候沒有拿現金,而是分兩次匯款共6萬元給他,他把錢平均
分給開發團隊成員,他強調,自己只是幫忙寫程式,不是什麼私聘助理。
檢察官好奇地問他,「為什麼高虹安不直接給你錢,而要透過李忠庭。」蔡維庭說,「我
沒有聘僱關係,若要求他給我薪資,是不合理的。」檢方聽完他的話後,強調蔡維庭不是
高虹安口中的私聘助理,應該只是負責建置LINE BOT的工程師而已。
高虹安則嚴正強調,蔡維庭真的是她的私聘助理。她說,蔡維庭有協助開發高辦LINE BOT
,也收到李忠庭轉交的酬勞,她說,「蔡維庭在2020年間,無論是做我交辦的工作或和國
會助理的討論,他實質上就是執行國會工作的助理,而且實際分攤其他助理工作,他只是
『沒有這樣的認知』而已。」
高虹安表示,可能因為年代久遠,有些事情他不太記得了,就像蔡維庭一開始也說過,她
沒跟他討論過工時及給工資的事,他可能是忘記了,但經過法院提示過卷證後,他也確認
這些都是真實的資料。
5.附註、心得、想法︰
虹安直接定義接受單件工作委託是實質執行國會助理工作
受託者沒有合意雙方成立僱傭關係是對方沒有認知
庭後加映
https://www.nexttv.com.tw/NextTV/News/Home/Politics/2024-05-15/1586448.html
吳達偉開完庭步出法院途中被記者堵麥
吳達偉燦笑聽到那1萬塊是陳奐宇的加班費吃了一大驚
記者 如果你知道那一萬塊是陳奐宇加班費你會拿嗎
吳達偉 (笑死)我覺得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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