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dpp外交部為什麼會洩密給巧芯?????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06 00:59:31
※ 引述《glaci (軟趴趴)》之銘言:
: 為什麼這個密件要到民國 122 年才解密????
五十一、國家機密文書區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列為「密」等級。
機密文書與非機密文書或國家機密文書與一般公務機密文
書合併處理時,以其中機密文書最高之等級為機密等級。
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且為貫徹行政資訊公開原則,保密期限
依機密等級,分別有
絕對機密不得逾 三十年
極機密不得逾二十年
機密不得逾十年
等規定 ;而一般公務機密之核定,因各政府機關或個人權益應行保密之事項,種類繁多,
且散見於各種法規中,復以契約或行政事務經緯萬端、錯綜複雜,恐難明定最高保密期
限。法律規定「一般公務機密」之事項,主要係為 保護個人安全(如檢舉人身分)、隱
私(如醫療、財務 等或犯罪紀錄等)或為確保政府機關行政運作(如人事採購作業等)
,除政府機關行政運作過程須保密之事項,可於行政目的達成後予以解密外,其餘有關
個人權益之保護,並無完成期限,依法即應持續保密。
我是不知道你看不看得懂繁體字啦
公文上有個密字
所以沒有特殊條件下就是列10年
你看看發文的日期112年12月14日
本來解密就是在122年12月31日
真的不懂公文就不要搞笑了啦
再重申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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