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作者: LBJshit (LBJshit)   2024-05-01 09:40:30
笑死了 資方根本就氣死這個法案了好嗎
中南部一堆中小企業
這些大部分都被民進黨搞到快倒了
訂單一直掉單 電費又漲
然後又請不到人
好不容易請到人那些人又問題很多
那些中小企業全部都有試用期
就是算時薪或底薪啦
頂多就是試用期過後再看要不要加薪
這個法就是要保障中南部的低端人口
但是國民黨忘記了
中南部低端人口為什麼會沒辦法翻身
就是因為只會無腦投民進黨啊
看看台南高雄
行人地獄 交通煉獄
登革熱天堂
家裡沒被噴藥的
不是台南高雄人
他們就是喜歡過的越慘越開心
前不久就有人在高雄版抱怨蚊子多
然後被高雄版噴的跟狗一樣
這種心態我還真不懂啊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引述 《CenaC》 之銘言:
: : 民進黨支持者的態度:
: :
: : 希望不要設定試用期給薪底線為正常薪80%-> 所以雇主可再低都行 高過最低工資即可
: : 希望不要規範試用期最高只有3個月-> 所以雇主可以試用期超過3個月
: :
: 現行勞基法根本就沒有所謂「試用期」
: 所謂三個月試用期只是三個月內我資遣你
: 我不需要10天前事先預告
: 除了這點,其他敘薪、一般福利上沒有任何差別
: :
: : 光是試用期超過3個月這種東西
: : 我前份工作就有遇過代理商員工被延伸試用期
: :
: 啥叫延伸試用期 XD 自創定義呀
: 正因為現在沒有「試用期」
: 所以你進公司就是領雙方議定的薪水
: 而而外簽訂三個月、一年可能的薪資調整
: 那叫「調薪」
: :
: : 不過民進黨支持者的態度
: : 假如有公司在試用期給薪低過正常薪80% 那也是民進黨支持者贊成的 否則在反對什麼?
: : 假如有公司試用期高過3個月 也沒聽過民進黨支持者喊贊成
: : 這就是到目前為止的結論
: 啥叫做民進黨支持者贊成
: 你是被國民黨今天大甩尾,拋飛摔傻了嗎?
: 現在哪間公司招聘薪資開32000
: 面試會跟你說試用期先打八折的 XD
: 頂多看你鳥鳥的跟你說30000
: 3個月後再依表現調薪
: 但國民黨參照西台灣的勞動合同法
: 定出的「試用期」辦法
: 我跟你議定好的薪水
: 我前三個月能正大光明的依法扣2成
: 我在反對什麼?
: 沒呀,身為萬惡資方的一份子
: 我可是樂見藍白聯手通過西台灣版本唷 XDD
: 看起來這甩尾真摔的不輕,怪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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