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塔綠班腦袋不行讓我來分析勞基法修法

作者: lono (lono)   2024-04-30 17:43:34
塔綠班只會洗國民黨修法
讓小草薪水減少兩成
他們沒有腦袋來進行有條理的分析
要修法一定是要解決某個問題
如果沒有任何問題
出國去玩就好了
蔡英文調漲基本工資解決流浪漢的問題
大部分的流浪漢不是沒有工作
而是工作收入太低
無法負擔房租
那要付出什麼代價?
漲基本工資
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失業率上升
本來老闆勉強能賺錢
工資漲了 變成虧錢 還不如把店關掉
我自己遇到的例子就是飲料店提早打烊
或是假日不營業
結果就是GDP下降失業率上升
再來就是薪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手搖飲拼命漲價
當然我們現在知道GDP下降失業率上升
這個效果沒有出現
因為年輕人跑去做詐騙集團賺更多
蔡英文砍七天假
https://i.imgur.com/I0bgLxs.jpeg
解決台灣人放太多假的問題
那要付出什麼代價?
過勞會增加自殺率
養小孩要多花七天錢請保母
國民黨修勞基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4290101.aspx
他說,修正草案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屬自願離職書,違者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
元罰鍰
解決雇主不發資遣費的問題
還有讓台灣的失業率能夠算的更準
代價就是企業營運成本會增加
以後不能不發資遣費了
新增天災退避權,當出現天災導致勞工通勤有危險性時,勞工可以拒絕出勤,保障勞工權

一樣增加企業成本
消費者權益也受損
以後颱風天不能去逛百貨公司了
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雇主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
增加企業成本
牛煦庭表示,現行勞基法針對勞工試用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導致有些雇主利用試用期占
勞工便宜,因此修正草案,主張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
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減少企業成本!!
但是這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
現行法律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合約簽了就是正職
「導致有些雇主利用試用期占勞工便宜」這根本是不存在的問題,因為這種行為本來就違
反勞基法。老闆就打算違法了,修法有屁用?
改這個真的很奇怪,沒有原因的修法
如果國民黨是打算降低失業率
給老闆三個月八折優惠價試用
效果啟人疑竇
台灣現在的問題是少子化缺工要引進印度十萬大軍
不是和美國中國一樣失業家裡蹲
改這個真的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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